終於重視起血蹄部落的沙巴克皇城,面對關於艾倫一摞摞的資料,完全陷入了呆滯。

看看這個家夥都幹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情吧。

坑過地行龍軍團,劫過洛特爾公國最大商團,騙過神聖教廷,打過荒原最強部落的雄獅部落,得罪過大酋長部落,滅過教廷異教徒討伐軍團,揍過劍聖泰和三階火系巨龍,外加上收拾過穆裡尼奧的比蒙軍團。。。。。。

身為洛克王國的頂級貴族和領主,給人家地行龍軍團長的貼身護衛全弄死了。

作為一名人族,結果帶領著一幫野蠻人,居然給強國洛特爾最大的商團劫了,而且還是好幾次。

劫了你就劫了吧,還空手套白狼騙了人家南部教區的好多戰略物資,結果人家大酋長部落看不下去了,派人來收拾你來了吧。

誰知道這家夥根本就是個滾刀肉,本來你就是外族,不夾著尾巴做人不說,還把荒原上最強大的部落,雄獅部落的精銳戰士的腿全敲斷了。

明明是跑蠻荒古原上混飯吃,居然還敢喪心病狂的把大酋長部落一幫高層全掛樹上示眾了。

大酋長部落收拾不了你,教廷的南部教區總能收拾你吧。

事實證明,這家夥的戰鬥力明顯高於惹事能力,鐵騎獸軍團的軍團長掛了,騎兵全軍覆沒,潰逃的步兵褲子都被扒了,南部教區聖光系牧師被揍成半身不遂,紅衣大主教蘭度落荒而逃。

蠻荒古原,南部教區,這家夥挨個惹了個遍,然後又挨個打了個遍。

一般人估計到這樣也就安分了,畢竟再惹事也得有個限度吧。

可惜大家發現還是低估他了。

後來的事情沙巴克的一幫大人物已經知道了,或許是這個家夥覺得大荒原上已經沒有對手了,應該去得罪得罪更加強大的敵人。

然後。。。。。然後穆裡尼奧的軍團損兵折將,無功而返。

原本大家都以為這個家夥是為了幫助神聖教廷。

誰知這家夥臨走之前還給人家聖光堡大門給拆了,城牆上的磚石也給拉走了,據說還給一幫前來助陣的神殿聖騎士揍的鼻青臉腫。

這尼瑪簡直就是瘋狗啊,見誰咬誰。

辛巴作為一名獅族王子,在沙巴克皇城什麼樣的惹禍精沒見過,什麼樣的滾刀肉沒聽說過,但是像艾倫這樣的,他還真是聞所未聞。

現在三十萬比蒙先鋒軍打的教廷軍團節節敗退,辛巴捫心自問,就算與四大軍團正面決戰,他也敢試上一試。

但是那個只見過一面的混亂之子,那個一臉輕蔑笑容的面龐,卻讓他深深忌憚著。

或許血蹄部落只有不足千人,或許贏穆裡尼奧大意了,但是十萬先遣軍怎麼回事?

不就是在混亂之子率領著一幫魔法師,給十萬比蒙獸人打的哭爹喊娘跑出來大荒原嗎。

誰都可以不把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當回事,但是辛巴不能。

辛巴在等,等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主動找上門,只有滅了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,三十萬先鋒軍才能無所顧忌的行走在這片蠻荒古原上。

看向休倫特,辛巴開口問道:“已經三天了吧,三天來一直沒有見到野蠻人戰士和兩大軍團的騎兵騷擾。”

休倫特笑了笑說道:“不出所料罷了,人族的各大軍團,若是贏得了些許勝利,一定會高歌猛進,若是碰到挫敗的話,就會互相推諉停滯不前,不商量個幾日,不會再輕舉妄動的。”

“你觀荒原野蠻人的戰鬥力,與教廷士兵,孰強孰弱?”辛巴問了個大家心照不宣的答案。

“普通人族士兵,確實不敵荒原野蠻人。”

“荒原野蠻人,與我比蒙獸人呢?”

休倫特訕笑了一聲,沒有答話。

辛巴擺了擺手道:“不用顧忌,但說無妨,我不是隆美爾那種聽不得外族良言之人。”

休倫特點了點頭,斟酌了下說道:“普通野蠻人戰士,若是以命相搏,徒手攻擊比蒙人口基數最多的匹格戰士,可以以一敵十,若是有匹格戰士祭祀相助,野蠻人戰士最多以一敵五,要是面對熊人貝爾軍官等比蒙主戰種族,在一對一的情況下,或許互有生死。”

辛巴若有所思道:“普通野蠻人戰士?那休倫特我問你,那些不普通的野蠻人戰士呢?”

“辛巴閣下,您是指?”休倫特知道對方意有所指。

果不其然,辛巴似笑非笑的說道:“血蹄部落!”

休倫特面帶苦色,沉思了片刻,搖了搖頭回答道:“我對血蹄部落瞭解也不是很多,更不能妄言荒原第一部 落的戰鬥力。”

“那麼既然無法比較,你就說說你所知道的。”

休倫特沉思了片刻,苦笑著說道:“單單是我瞭解的話,血蹄部落的戰士們,如同人族正規軍團一般訓練有素,甚至配合默契掌握多種進攻與防禦的陣型,而且熟練無比,甚至要優秀與教廷的正規軍團。”

辛巴點了點頭,這一點他是知道的,不過令人慶幸的是,八萬蠻族裡只有血蹄部落這個特例,其他野蠻人戰士還是老套路,光膀子就打,一擁而上,一盤散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