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翔子說道:“風俗娘裡也有不少高學歷、曾經從事過其他職業的女性……這不是重點。

言歸正傳,當時在案發現場,林先生進入洗手間洗澡,清城小姐本來可以趁機離開,可是她卻沒有,而是等林先生出來。

這種時候,身為男性,當然是認為清城小姐已經是完全同意了發生關係,所以才會採取身體上的行動。難道這有什麼不合理的嗎?”

……

幾番唇槍舌戰之後,來到了檢察官盤問被告人的環節。

“被告人,你是喜歡受害人的吧?”

“這種問題……”

“你只需要回答,是,或不是!”

“確實是有好感。”

“而且你案發第二天就準備回國了,是嗎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你和受害人認識三天,好感越來越高,你想要在離開之前和她發生關係,是嗎?“

“不是。”

“不是的話,你為什麼帶她去賓館?”

“是她自己同意的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,她主動的嗎?”

“那倒不是,她是想帶我去居酒屋,跟她的領導喝酒,我沒同意。”

“哦,原本她找你只是想帶你去應酬,你卻臨時動了別的心思,把她哄騙到了賓館。”

“什麼哄騙,賓館幾個字那麼大,誰不認得?她如果不同意的話,我能拖著她過去嗎?”

“你可以找藉口嘛,說自己身體不舒服之類的,利用她的善良,讓她帶你去賓館。”

“根本沒這回事,我可沒說過,是你說的。”

“林先生,你來東京三天,一直在會展和酒店活動嗎?”

“有去過別的地方,比如參觀醫科大學,不過也在附近。”

“有沒有去過歌舞伎町?”

“沒有。”

“為什麼沒有?據我所知,只要是男人,無論是商人、職員還是外國大使,來了東京都會去歌舞伎町。因為那裡能滿足男人的任何幻想。”

“我覺得那種地方很亂,所以就沒去。”

“原來你有這種想法,擔心傳染性病,對吧?”

“不,沒想那麼多,就是沒興趣,一開始歌舞伎町就不在我計劃去的地點之內。”

“你也沒去其他風俗店?”

“沒有。”

“你的身體正常吧?我的指男性功能那方面。”

“那種問題……我也需要在法庭上回答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