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1章 我不認罪!(第2/5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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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翔子說道:“風俗娘裡也有不少高學歷、曾經從事過其他職業的女性……這不是重點。
言歸正傳,當時在案發現場,林先生進入洗手間洗澡,清城小姐本來可以趁機離開,可是她卻沒有,而是等林先生出來。
這種時候,身為男性,當然是認為清城小姐已經是完全同意了發生關係,所以才會採取身體上的行動。難道這有什麼不合理的嗎?”
……
幾番唇槍舌戰之後,來到了檢察官盤問被告人的環節。
“被告人,你是喜歡受害人的吧?”
“這種問題……”
“你只需要回答,是,或不是!”
“確實是有好感。”
“而且你案發第二天就準備回國了,是嗎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你和受害人認識三天,好感越來越高,你想要在離開之前和她發生關係,是嗎?“
“不是。”
“不是的話,你為什麼帶她去賓館?”
“是她自己同意的。”
“你的意思是,她主動的嗎?”
“那倒不是,她是想帶我去居酒屋,跟她的領導喝酒,我沒同意。”
“哦,原本她找你只是想帶你去應酬,你卻臨時動了別的心思,把她哄騙到了賓館。”
“什麼哄騙,賓館幾個字那麼大,誰不認得?她如果不同意的話,我能拖著她過去嗎?”
“你可以找藉口嘛,說自己身體不舒服之類的,利用她的善良,讓她帶你去賓館。”
“根本沒這回事,我可沒說過,是你說的。”
“林先生,你來東京三天,一直在會展和酒店活動嗎?”
“有去過別的地方,比如參觀醫科大學,不過也在附近。”
“有沒有去過歌舞伎町?”
“沒有。”
“為什麼沒有?據我所知,只要是男人,無論是商人、職員還是外國大使,來了東京都會去歌舞伎町。因為那裡能滿足男人的任何幻想。”
“我覺得那種地方很亂,所以就沒去。”
“原來你有這種想法,擔心傳染性病,對吧?”
“不,沒想那麼多,就是沒興趣,一開始歌舞伎町就不在我計劃去的地點之內。”
“你也沒去其他風俗店?”
“沒有。”
“你的身體正常吧?我的指男性功能那方面。”
“那種問題……我也需要在法庭上回答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