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八十三章 討論(二合一為yu0421加更)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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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紅薯其實也能勉強算上一種水果,而且相較於水果而言,紅薯也具有自己的優勢,那就是它的保質期更長。
水果根據種類的不同,保質期的長短是不一樣的,一般的蘋果橘子,可能不到十天就不行了,要是放在通風的地方的話,可能保質期會長一點,但是這樣做的話,它們會迅速的脫水,然後就變的幹癟癟的,吃起來就沒有之前那麼好吃了。
而紅薯的保質期很長,十天半個月甚至是好幾個月都沒有問題,加上它也很便宜,味道也不錯,所以買回去的話,可以當做改善口味的調味食品,比較適合塞外的少數民族。
不過,沒有銷路的話一切都免談了。
說起來,這個養豬場可能是最合適的選擇了。
烏海屬於內蒙自治區,內蒙的主要肉製品並不是豬肉,這邊有很多的牛羊,遊牧民族不善於養豬,他們比較善於牧羊,所以主要的食物也是羊肉。
因為靠近內蒙草原,所以烏海這邊的主要肉食基本上也都是羊肉,按照平均每天每人消耗半斤肉來計算,每天烏海市都要消耗25萬斤肉,差不多1500只羊或者是1000頭豬。
而因為羊肉和牛肉佔據了部分市場,所以豬肉並不佔主要的分量,大概能佔到3040左右,這邊養豬的成本比較高,造成了豬肉的價格比內地要高,而因為靠近草原,所以羊肉和牛肉的價格要比內地便宜,如此一來大家自然會更加偏向於羊肉和牛肉。
也只有從內地來的,吃不慣羊肉和牛肉的人,才會經常性的買一點豬肉來改善一下口味。
這樣來看的話他的這個養豬場每個月出欄接近400頭豬,也是很大的一個養豬場了。
豬的食量十分非常大的,所以為了削減成本,豬飼料的價格當然是越便宜越好,於是豬一般吃的都是雜糧,吃糠咽菜這樣的生活,對於豬來說是很稀鬆平常的了,偶爾加點餐,改善改善夥食,它們自然也很高興。
而紅薯這個東西,因為産量很高,價格也便宜,拖出去賣的話是吃力不討好的,所以在內地的農村地區,有不少家庭都是用紅薯來喂豬的。
林全小時候就幹過這樣的事情,在秋天收獲了紅薯之後,晚上寫完了作業,就把紅薯沖一遍,把上面的泥土沖洗幹淨,然後再切碎,切成一片一片的,這樣的話比較方便跟糠拌在一起煮熟了喂豬,豬雖然不挑剔,生吃紅薯也是可以的,但是這樣吃下去的話,對它們的消化負擔是比較重的,所以為了讓它們更好的消化吸收,快快長肉,所以豬食一般都是熱的,最不濟也是溫的,很少給冷食給它們吃。
以前農村幾乎家家戶戶都會養豬,一來作為年底的時候自家的肉食保障,而來年底的時候還能賣掉一部分拿來換錢去購置年貨。
林全記得小時候家裡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三樣:種糧食、養豬和養牛。
糧食的價格當時並不高,一百斤糧食的價格好像只有25塊錢,而當時的糧食産量不高,農村的農業稅提留款和其他雜七雜八的稅收又多,一年下來靠種田可能連2000塊錢都掙不到。
這也就是為什麼後來農村的勞動力都跑出去打工,而村裡的土地逐漸的荒蕪了的主要原因了。
種地不賺錢,而且還把人拖在了家裡,還不如出去打工,出去打工雖然辛苦點,但是掙的錢要比在家守著一畝三分地要高很多,而這些出去了的人,漸漸的在外面站穩了腳跟,就形成了人口的轉移,他們就算是不轉移到大城市去,也會轉移到縣城或者是小一點的地級市裡面去,也有不少人是拖家帶口去了自己打工的城市,在異鄉安頓下來。
林全家裡沒有這樣的勞動力,所以外出務工的事情輪不到他們,當初轟轟烈烈的“搞婦聯”運動,他到現在都記憶猶新。
而不能出去打工,那麼就只剩下那傳統的三種掙錢的辦法了。
糧食不用指望,當時的糧價很低,掙不到多少錢,好像自古以來就沒有農民靠種田發了家的,那些地主和擁有一大片土地的承包戶不算在內,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有那麼多的土地。
而養豬其實也掙不到多少錢,一頭豬養一年,耗費的時間和成本其實非常高,而且當時農村養豬,衛生防疫工作遠沒有現在這麼發達,當時一到夏天,豬豬們就會開始變得怏了起來,病怏怏的原因有很多,反正也查不出來,就是胡亂的治,治好了年底就有豬殺,治不好,那夏天河裡面就多了一頭死豬了。
這樣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,養豬的風險比現在大多了,後世禽流感爆發的時候,死掉的豬豬俠,可能都沒有以前舊時的養豬死得多,現在農村誰還養豬啊!根本就沒有人了。
而除了養豬之外,牛也是能賺錢的。
以前農村裡面家家戶戶都有牛,在沒有機械的年代,牛這種吃草還有蠻力的家夥,就是一戶五口之家除了房子之外最寶貴的財富了。
不過大家樣的牛,多數都是母的,不是因為母牛比公牛力氣大,而是因為母牛可以下崽。
一頭小牛,跟著母牛一起養,九個月可以賣1500左右,一歲可以賣2500左右,一歲半就基本上可以幹活能賣到4000塊了!
所以家裡養一頭牛,到了農閑的時候讓其跑草交配),然後生下小牛,跟著一起養,過一年之後把小牛賣掉,或者多養一段時間把老牛賣掉,都是可以在掙錢的一種手段。
林全小時候記得最深的印象就是早上起來喂豬,然後把牛從牛欄牽出去,在山上找一個有草的地方釘住,然後再去上學,中午回來吃飯的時候,把牛牽到水塘去喝水和困水洗澡,降溫,不然會被熱壞),然後回來做飯做菜,順便把豬食熱一下,自己吃飯的時候也給豬豬俠填上午飯。
做好了飯菜之後,還要喊田地裡面的爺爺奶奶回來吃飯。
林全記得印象很深,比他小兩歲的林巧當時幫他喂豬的時候,不小心把豬食打翻了,一桶豬食其實也不算是很重,大概有20斤左右,但是當時他們都很小,對於一個小女生而言,20斤的東西勉強可以提得動,但是豬圈的圍牆有點點高,她踩著墊腳的石頭的時候,不小心把豬食打翻了,然後豬食把她的腳給燙了。
林巧當時哭的很厲害,林全也嚇壞了,當時林巧還忍著痛安慰他說自己沒事,還擔心爺爺奶奶會為這個事情責怪哥哥,所以硬生生的把這個事情給滿了下來,就說是自己不小心倒開水燙到的。
因為處理不及時,所以她的腳上到現在都還有一塊疤,雖然很多年都沒有看到她身上的那塊疤了,但是每次想到這件事情,林全的心裡面都覺得很愧疚。
但是這三種方式加在一起,一年也掙不了多少錢,所以林全小時候家裡面的緊急情況一直都不容樂觀,日子過得緊巴巴的,非常的艱難!
所以,對於紅薯,林全還真的是有一種特殊的情感呢!
“你們覺得這紅薯好吃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