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什麼都不會,還脾氣壞、性格惡劣,現在又連唯一的優點都沒了。”他自嘲地說,“可就算是這樣,我這個癩蛤蟆還想吃天鵝肉,沒有一點自知之明。”

琳琅輕笑,“我沒見過這麼可愛的癩蛤蟆。”

怎麼辦呢,少爺的自尊心被她一而再再而三給打擊完了。

現在的他,敏感卻卑微。

小心翼翼想要靠近她,又怕被嫌惡。

真是可憐的小東西呀。

“那,你要跟我走嗎?”

她的手撫摸著臉頰,很涼,又有點疼。

“好。”

誰叫我,只剩下你了。

少年沁著水霧的眼瞳裡映出她的模樣。

眸若點漆,唇如春色。

微微一笑都宛如皎潔的明月。

這是他的心上人。

十八歲的初戀。

一想起就會心疼的人。

他認栽,真的認栽。

少爺將手緩緩覆蓋在她的手背上,閉上了眼。

天邊吞噬了最後的一絲餘光。

少年俊秀的輪廓漸漸變得晦暗,看不真切。

那就這樣吧,帶我走。

我把那個傻小子交給你。

請你一定,要好好對他。

他可能會有些笨拙,因為很多事都要重新學起,所以,給他多一點時間好嗎?

他向來不是聰明的小孩,也不懂得如何討人歡心,有時還愛嘴硬,總是惡語傷人,可這並不是不喜歡你啊。

只是不懂得怎樣表達,才能讓你歡喜。

越是喜歡,才想著用幼稚的舉動來引起你的注意。

越是用力,越會把事情搞砸。

所以,對不起,請再等一等他。

總有一天他會長大,會冷靜、理智、成熟,會知道喜歡一個人,要將她怎樣好好藏在心口、吻在唇邊、捧在手上。

而現在,容許我的稚嫩吧。

我保證,會為你真正的長大。

再來替你遮風擋雨。

自這天以後,少爺再也沒有回過薛家。

課餘時間,他開始做起了兼職,洗盤子、送外賣,努力維持著兩人的生活開支。他甚至放下了身段,主動討好樓下那位花店阿姨,買花時就纏著打折。

畢竟,他可以忍受吃最便宜的盒飯,卻不能委屈他的琳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