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唱片銷售中,給製作人一定比例的分成,是已經發展成熟的歐美歌壇,才有的制度。

而且,就是在歐美歌壇,也不是所以製作人,都能拿到這樣的條件,必須要是取得一定成績的知名製作人,才能從唱片公司那裡,拿到這樣的條件。

像安格斯他們這樣的新手製作人,就算有分成拿,所佔的比例,也微乎其微。

現在,傳奇唱片給他們開出的分成比例,是唱片淨利潤的5。

這樣的條件,在港島歌壇,算是絕無僅有,開創性的。

安格斯幾人連繼續議價的底氣都沒有,沒有猶豫多久,便同意了傳奇唱片的合作條件。

竇尚文是帶著合約來的,因為他有信心,安格斯幾人,絕對不可能拒絕傳奇唱片開出的條件。

實際上,來之前,在探討合作條件的時候,竇尚文的建議,也是給一筆買斷費,把這張《少女雜誌》的版權全部拿下,頂多買斷費開高一點。

但是,錢仲武為了確保能夠達成合作,給出了第二個合作的條件,甚至把製作人的分成比例底線,定在了10。

在錢仲武看來,一張能夠賣出白金銷量的唱片,給製作人開出10的分成,並不算高。

竇尚文一開始是建議只給他們3的分成。

最終,二人一致決定,先開出5分成的條件,看安格斯等人的反應,然後再由負責談判的竇尚文,現場把握,是否繼續加重砝碼。

結果,安格斯的反應,與竇尚文的預想一樣,直接被5的分成比例砸暈了,根本沒敢奢求更高。

合同簽好之後,竇尚文從安格斯幾人的手裡,拿到了《少女雜誌》的母帶,立即送到印製廠,進行灌錄。

首印數量,按照錢仲武的建議,直接定為10萬張!

安格斯幾人得知這樣的首印數量時,被震驚得瞠目結舌。

作為製作人,安格斯幾人,對這張《少女雜誌》的質量,有一定的信心,但也沒敢奢望,它的銷量,能夠達到雙白金。

在他們看來,銷量能有一萬張,就已經算是成功;銷量能夠達到金唱片3萬張),就已經是邀天之幸了。

安格斯幾人,為了製作這張《少女雜誌》,從銀行借貸了10萬港幣,認為自己已經魄力夠大了。

傳奇唱片這邊,不僅為這張《少女雜誌》一半的版權,支付了10萬港幣,還把唱片的首印數量,定為10萬張,光是灌錄費用,就高達100萬港幣!

魄力更足!

這麼大的魄力,反倒讓安格斯幾人,心中惴惴不安起來,擔心唱片上市之後,銷量達不到預期。

竇尚文在內心深處,對這張《少女雜誌》的評價,也沒有那麼高。

聽過母帶之後,他認為,這張唱片,有成為金唱片的潛質,成為白金唱片的可能性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