吧嗒!吧嗒!

淚水順著精緻的臉龐,滴落在地。

蘇曉寶撅著嘴巴:“媽咪,這只是一次意外,而且我相信港島警隊,能保護市民安全。”

嘎吱!

這時病房門被推開,兩位英姿颯爽,穿著職業套裝的女警走進病房,出示證件,自我介紹:“蘇小姐,我們是保護證人組督察費璇彤。為了你的安全,近期會對你進行二十四小時貼身保護。”<ada,匪徒不是都被擊斃了嗎?還有匪徒要對我女兒不利?”

“對不起,藍女士,因保密規定,不能向你透露有關案件內容。”費璇彤公式化回絕。

她心裡也存在疑惑,從卷宗中看到,最應該被保護的人是梁立波高階督察,但身為紀律部隊一員,費璇彤還是不打折扣的執行上司命令。<ada能單獨讓我和我媽咪講幾句嗎?”蘇曉寶額頭佈滿黑線,好不容易媽咪有鬆口跡象……保護證人組來的也太是時候。

“當然!”費璇彤攤開手,擠出笑容:“我們只是對你進行保護,並不限制你的自由。”

說罷,轉身與另外位同事離開病房。

藍瑞雪指著病房門,對著蘇曉寶道:“寶兒你現在告訴媽咪,這還是意外?”

“媽咪!”蘇曉寶言又欲止道:“我……我壞了寶寶。”

說罷,面帶羞澀低下頭,雙手擺弄著衣襟。

“什麼?”藍瑞雪驚呼一聲,指著蘇曉寶,氣的不知用何語言。

片刻後,藍瑞雪平靜的問道:“幾周了?”

“二……一週半。”

根據《港島法例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6條“施用藥物或使用器具以促致墮胎”罪行,最高可判監7年。

據指出,如果證實私自“終止妊娠”時已經懷孕28個星期(7個月)或以上,即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b條“殺胎”罪行,可被控誤殺罪名,最高判終身監禁。

此外,企圖將嬰胎從廁所沖走的行為,不論嬰兒是否出生前已經死亡,也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8條“隱瞞嬰兒的出生”罪行,最高可判監兩年。

“寶兒,你……哎,通知傑克週末來家裡吃飯。”藍瑞雪嘆了口氣,無奈的妥協。

“噢!”

送走藍瑞雪,蘇曉寶急忙撥通梁立波電話,高興的說:“媽咪同意咱們交往啦,讓你週末去家裡吃飯。”

電話另頭,坐在車內的梁立波高興的問道:“不虧是聰明的寶兒姐……對了寶兒姐,你是如何說服伯母的?”

蘇曉寶狡黠一笑:“聰明的本小姐,略施小計就搞定啦。”

不等梁立波喊出‘666’,蘇曉寶補充道:“我撒謊告訴媽咪,我壞了寶寶。”

噗!這玩笑開大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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