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裡怒罵著,他表面笑著擠出一堆褶子,諂媚的說著:“老大您放心,在你的英明指揮下,八小時絕對將aughing帶到你面前。”

獵犬微微點頭,側身拿起剪掉一頭並烤制好的雪茄,刀疤男立刻屁顛屁顛三步並兩步走上前“啪嗒”點上火。

“還杵在等aughing自己送上門?!”

獵犬一口噴在刀疤男臉上罵了一句,刀疤男點頭哈腰退了幾步,吩咐手下抬著兩具屍體離開。

……

處理完兩具手下屍體,其中位手下結束通話衛星電話,對著刀疤臉男說著:“頭,接到訊息,亞馬遜河附近土著,撿到遺棄的熱氣球。”

得知這訊息,刀疤與手下搭乘一架民用直升機到達,亞馬遜河支流印第安人部落。

“瑪特!你會印第安語,找個追蹤高手。”刀疤男掏出十多張百元面值美刀遞了過去。

瑪特接過美刀,轉身走進印第安部落。

很快,他帶著一位頭上插著羽毛,上身赤裸,下身穿著草簾群的印第安土著出來。

“頭!他叫隼,是整個部落最強的追蹤高手……不過,他要三千美刀才肯同我們走一趟。”

“你確定他行?”刀疤臉打量後質疑的問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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瑪特點頭解釋著,隼的追蹤能力在部落絕對是排no.1,只要是在地面走過,他能根據留下的痕跡,推斷出方向。

也能根據被踩的植被,斷定距離所追蹤人的距離。

毫不誇張的講,印第安人掌握的追蹤術,勝過嗅覺靈敏訓練有素的警犬。

警犬在追蹤時,遇到河流或者掩蓋氣味化學品,就無法繼續追蹤。

而印第安人的追蹤術,除非被追蹤之人飛上天無法繼續追蹤,但只要在陸地上,他們就能根據細微痕跡準確的追蹤。

“你告訴他,剛才的美刀是定金,只要追到人我給你五千美刀!”

瑪特地裡咕嚕說了一大串鳥語,光著腳板的隼,拎著一根棍子帶著刀疤男的人,從熱氣球墜落地點,順著亞馬遜河追了過去。

此刻,aughing滿頭大汗,揹著行囊,用樹枝當柺杖,氣喘吁吁的距離亞馬遜支流十多米遠緩慢前行。

他到時想乘坐獨木舟,順著亞馬遜河浪著走。

結果還不走到河邊,看到一隻幾米長的鱷魚,衝出水面,一口咬在體重約一百五十磅水豚脖子。

當時嚇的他,退到自認為很安全的距離。

“求救訊號發出十五小時了,梁sir應該聯絡當地警方吧?”

aughing坐在一顆橫在地上的枯樹上,舉著礦泉水瓶子抿了一口,不是他不想大口喝水,而是逃的匆忙,揹包內只有兩瓶二百五十毫升的礦泉水。

“噠噠噠!”

槍聲響起的同時,aughing本能的爬在枯樹後面,特麼得,這幫人是狗鼻子吧,自己都跑出上百公里……這都能追上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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