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章 ?槍手伏誅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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槍響燈熄的瞬間。
滅口!製造混亂逃離現場!
梁立波試圖衝過人群,順著槍聲方向追過去,但都未成功。
大廳內的普通人在只有應急燈的弱光下,本能的一窩蜂向外跑去,跟本聽不進去警方的疏導。
因事發突發又不能動用警械的情況下,軍裝巡邏警臨時組建的人牆,被暫時失去理智的普通人衝破,不在跑出大廳女票客等人,被手持盾牌的機動部隊圍堵在會所前。
“sdu呼叫!疑犯中槍速派急救。”
兩位飛虎隊員舉著防彈盾擋在疑犯前方,防止受到二次襲擊。
梁立波隨著飛虎隊抬著受傷疑犯跑出大廳,總警司曹斌舉著擴音器向在場的失足少女、女票客喊話,在警員疏導安撫下都雙頭抱頭原地蹲著。
“狼立潑!”這時梁立淵騰地從擔架上蹦了起來,對旁邊一位身穿制服肩膀扛著兩粒一瓣的高階督察,指著梁立波道:“我要投訴他……不顧忌市民人身安全情況下,強行解救人質。”
說罷,指著自己腫脹流血的嘴巴道,“你看看……磕掉我兩顆門牙。”<p!真是倒打一耙。
不是我抓住時機出手,此刻你還疑犯手中當人質。
真應該讓狙擊手開槍擊斃疑犯,濺你一身血,讓你患上創傷後遺症。
梁立波腹誹時,高階督察嚴肅的站在他面前道,“梁sir!請你在行動結束之後,遞交一份詳細的行動報告給公共關係科,便於調查!”
高階督察表面雖是公事公辦,但心裡卻鄙視坐在擔架上的梁立淵。
在當時的情況,誰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,毫髮無損的制服匪徒解救人質。
這群富二代真不是東西,梁sir將歹徒制服救了他,他不但不感激,反而利用警隊的規定——投訴!
想到這,高階督察和顏悅色的對著梁立淵道:“梁先生,請你相信港島警隊,一定會公正公開處理此次事件。”
“哼!”心中嫉妒不滿的梁立淵冷哼聲,囂張道:“等你們的處理結果,要是結果我不滿意,我不介意動用梁氏的律師團隊。”
港島某些上流人士表面奉公守法,但他們在某些時候卻利用龐大的律師團隊,鑽法律各種漏洞。
就比如現在,高階督察名知梁立波不僅沒錯,反而應受到人質的感激。
但人質不感激反而動用規則,利用規則報復。
“真是跳瘋狗,見人就咬!”此時小迷弟劉剛懟了一句,轉身告訴梁立波,方均傑發現槍手蹤跡,此刻正與兩位交通警追捕。
得知槍手駕駛摩托車,正由九龍灣向西貢方向逃竄。
梁立波顧不上與梁立淵計較,轉身跑向停車區,隨便上了一輛警車。
小迷弟劉剛緊跟身後,先一步跳進駕駛位。
警車響著警笛,超越一輛又一輛轎車,有些司機聽到警笛聲也會讓出道讓警車透過。
在車內劉剛展示精湛的車技,邊開車邊說道:“頭!剛聽a組師兄講,投訴你的那位瘋狗……不對,你哪位親戚,存在與多位未成年發生關係和吸食違禁品。”
港島自1990年修訂歲數成年條令,就與國內法定成年相同,都是18歲。
梁立波訓斥一句,“開你的車!”
此時,車載電臺內傳各路段路障傳出槍手行動蹤跡,每個進入市區主要路段都有交通警、藍帽子設卡,將槍手驅趕至提前設定好的區域。
這樣做,是避免槍手進入市區對市民造成人身威脅。
“滋滋……槍手沒進隧道,槍手改變方向,朝吐露港方向逃竄。”
“收到!收到!”
曹斌總警司下達部署命令,“疏散吐露港貨運碼頭工人,將槍手驅趕至吐露港……槍手攜帶有武器在行動中根據現場情況可以擊斃!”
各部門收到命令後,都有條不紊的向吐露港貨運碼頭。
從車載電臺得到命令,梁立波將電臺頻率調到掃黃組通訊頻率,“老方!槍手不僅狠辣而且訓練有素,牽制住槍手等待支援。”
方昀傑雖從警多年,但一直都在掃黃組任職,可以說至今從未真正想罪犯開過一槍。
梁立波也是下達這樣的命令,也是為他安全著想。
畢竟警隊提倡的是團隊協作,不提倡個人英雄主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