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鐲是當年鎮西伯受封時皇帝命內務府特造的,上邊不僅有皇家的標記,還有鎮西伯府的圖騰,若是流落出去,不管是賣的人或是買的人,都是要砍頭的大罪。

至於那貢緞,非得是有爵位的人家的內眷,才有資格穿戴。想必那郎家老姑奶奶也不敢穿出去招搖。

當然,上門討要這些東西的時候,她們姑侄少不得被人阻撓,甚至於還報了官。

沒辦法,田有幸只得搬出鎮西伯府,還拿出了沐三生給的那塊小木牌,順便託前來捉拿她們姑侄的衙役告了郎家一狀。

因有鎮西伯府撐腰,還有沐三生那塊代表靖北候府的標誌令牌,那些衙役也不敢推搪,加上裡邊還牽扯了御賜物品的事,就連縣令也親自出馬,跟在田有幸姑侄身邊,幫著討要東西。

郎家那位老姑奶奶,以及她婆家那些撒潑耍賴不願歸還東西的人,被當眾打了板子,東西也被強制回收。

所幸那些禁物沒被賤賣。

不過那些沒有標記的東西,可就大多都找不回來,也只能抄沒了那些人家的東西充當補償。

連著將郎家出嫁的閨女家都抄了一遍,一天也就這麼過去了。

傍晚,那些前去抓捕郎家的人回稟,說是郎家的人連夜潛逃,不知去向。

田有幸皮笑肉不笑的看著帶頭前去抓人的捕頭,隨口說了個地方,讓另外一個捕頭親自帶人去抓。

那個捕頭帶人去了約一個時辰,就把郎家的人全都抓捕歸案。

縣令哪還看不出蹊蹺,當場便撤了那個收了好處的捕頭,打了他一頓板子,趕出了天河縣。

郎家的人眼看實在躲不過去,在縣令大人的雷厲風行手段之中,不得不將藏起來的東西如數交了出來,還將這些年賣掉的東西也交代了一遍。

天河縣的縣令比瓊粵城的知府大人還要聰明得多,也很會辦事,當下讓人張榜,貼在縣裡邊,讓那些得了物件的人家自覺將東西拿出來。

當然啦,也不是讓他們無償拿出來,而是以當初交易的金額,把東西贖回來。

至於被用掉的東西,或是損壞了的東西,那是沒法子的事。

田有幸姑侄在天河縣足足待了三天,還真追回來不少的東西。待得最後一件御賜擺件完好無損的收回來,田有幸就打算帶著田曉晨回村。

郎家的人本該是滿門抄斬的,好在那些御賜之物都沒有損毀,田有幸姑侄便為他們求了個情,改為流放。

郎家幾個當家的人,也是從頭至尾參與了此事的人,都被狠打了一頓板子,流放五千裡外的高寒之地,終生不得回。

剩下的小輩,或是從未參與的人,只是被流放到千里之外,服役兩年到十年不等。

這是律法干涉下的結果。按照田有幸的想法,是打算將那些個主謀全賣給出價高的私人礦窯,讓他們在窯裡飽受折磨生不如死才好。

兩間鋪子要了回來,田有幸本想著年後再來看看該怎麼處理,結果回村的前一天,就有人上門要租那兩間鋪子。

對方給的價格很實在,田曉晨想了想就答應了下來,雙方簽了契書,兩家鋪子的事就解決了。

莊子的事,那還真是一時間急不得。

再過幾天便是大年,也只能年後再來處理莊子的事。

就要回去了,田曉晨激動得坐立難安,既興奮又期待,不斷的跟田有幸打聽家中的狀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