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四章 正名(第2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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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邊擦著玻璃,一邊看著這幕的江城,也終於是忍不住的笑了起來。
周北平卻目光一動。
“諡號?”
“諡號,不是地位較高或較有身份的死者才能加諡嗎?他?”
江城挑了挑眉。
不是什麼人,死去之後都有資格加諡的。
你聽過,平頭老百姓死了,還有諡號的嗎?
她當然不認為,這麼個大學生模樣的年輕人,有著這樣的資格。
除非,死前或者死後,引發了眾多關注,眾口鑠金之下,才能給打上這樣的烙印。
這就像是給人,打上了一個標籤。
而且不是某一個人可以做到的,必須有很多人,這樣給他定義。
譬如岳飛,精忠報國。
譬如雷鋒,雷鋒精神。
譬如任長霞,立黨為公,執政為民。
再者,既然是個標籤,許多的人在心中給他這樣定了義,那為什麼,還有個問號?
這有些不合常理啊。
“一派胡言,簡直一派胡言!”
年輕人神色激動,臉色異常的難看。
“咦,這則新聞上寫的人,就是你?”
江城突然想到什麼。
她從凳子上跳了下來,拿出手機開啟騰訊新聞,點出一個頁面。
“為救溺水兒童溺亡而死?真相令人意外。”
醒目的標題,彷彿解釋了,這個問號的來源。
周北平拿過手機。
這才明白。
原來,這個年輕人是華南水電水利的大學生,叫做孟鵬。
前幾天,城南梧塘湖發生了一起溺亡事件。
兩名兒童在人工湖裡玩耍時不慎落水,孟鵬當時就在旁邊,當時他跳湖施救,兩名兒童被救了上來,但是他卻被淹死了。
這本是一件典型的捨己救人的事件。
只是沒多久,事件便是出現了反轉。
落水兒童的母親稱,孩子並非孟鵬所救。
一名落水兒童說,孟鵬玩手機時用腳把欄杆跺掉了,三人一起落入水中。
當地警方也表示“沒有證據證明孟鵬是因救人犧牲”。
與“見義勇為”背道而馳的說辭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。
那些之前發表文章,讚揚孟鵬的媒體,也立即再次發文澄清。
並表示,對於此前失實的報道,表示遺憾。
孟鵬的死,或許乃是自作自受。
是他們,把人們想象的太美好。
也因此,一件原本已經被定義的事件,又被打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