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章 栽贓嫁禍!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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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到假貨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,所買的是一瓶假紅酒。
此時此刻,這名男子拿著假紅酒和超市小票在櫃檯處和老闆李達爭論著什麼。
李夢『露』見狀,揮手催促陸真再走快一點,並道:“那瓶紅酒價格是兩百多,如果搞不定,按假一賠十,你得賠兩千多。”<p的微笑。
他的酬勞才尼瑪五百,要他賠兩千,還是不是人啊?
李夢『露』瞧見陸真吃癟,心中別提多高興了,這混蛋昨天可把她害慘了。
兩人來到櫃檯處,陸真第一時間就開啟真實之眼看了看,發現那男子手中的確實是假酒!
這就讓他十分納悶了,昨天他清理假貨時明明已用真實之眼掃過了的,是不可能會出錯的,但今天這男人怎會買到假酒?
“李叔叔,這事讓我來處理吧。”
陸真向櫃檯裡的李達說了一聲,然後便看向了這名索賠的男子。
他徑直問道:“兄弟,聽你這講話的口氣,應該是職業打假人吧?”
職業打假人上上下下看了陸真一眼,方道:“既然你看出來了,那我也不否認,我確實是一個職業打假人。我在這家超市買到了一樣假貨,根據新消法規定,你們必須要向消費者賠償十倍的經濟損失。如果你們拒絕賠償,我將向工商局投訴,你們這家超市將會有停業整頓的風險!”
說辭很厲害,恩威並施。
而這也是職業打假人最常見的手段和經濟來源。
在法律上這叫知假買假,也就是明智某樣東西是假的還去買,以便在後期進行索賠。
本來這種『操』作在道理上應屬於敲詐和詐騙,但因現實中的假貨太多,經營者和銷售者或大意或故意售假等因素,使得國內的食品安全出現嚴重問題,『政府』部門又沒有那麼多人力物力去管轄,於是便出現了希望民間出力遏制假貨的想法,而知假買假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得到法律認可的。
簡而言之就是,倒用消費端的壓力去『逼』迫商家自行去假。
如果身為商家,你都不以身作責,或故意售假,那就怪不得別人了。
另外有必要解釋一點,職業打假人的知假買假,和正常消費者購買到假貨要求賠償的行為有根本的本質區別,一者是有意為之,另一者是無意為之。
“哼,你們這種就是敲詐,真想不明白法律怎會允許的?”
聽見這打假人的說辭,李夢『露』氣哼哼的說道,而後她不屑看向陸真,又道:“你之前說你也是職業打假人,恐怕也經常用這種方法謀利吧?”
“別將我們相提並論,他是純粹為了利益才打假,而我純粹就是要打假,利益那只是過程中可有可無的附屬品罷了。”陸真認真的解釋了一番。
“切!”李夢『露』卻是嗤之以鼻。
這打假人也聽不下去了,冷冷道:“兄弟,我們都是凡人,你裝什麼高尚?在這世間每個人都要衣食住行,而這四樣無一不關係到錢,既然能用行動限制假貨流通,那我們收點酬勞又有何丟人的?何況這事在法律上是認可的,有什麼不敢承認?”
說到這,他看了看一旁的李夢『露』:“我看你小子裝這麼高尚,是想泡人家小姑娘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