咳咳!

醒醒……

剛才那是夢想,目前的現實就是,李仁孝暫時不會有生命危險,但是他的一隻腳的確已經邁進了鬼門關。

依唐律,死刑犯處斬都是在秋後,尤其是像李仁孝這樣涉及到刺殺皇帝的謀反案件,一定要三審三決,皇帝都要親自過問的,所以長孫無忌要想草草將李仁孝定罪處斬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。

也就是說,事情進展順利的話,李仁孝最快也得在當年的秋後問斬,而現在正值初春時節,還有大半年的時間呢。

大半年的時間,會發生很多事情……

況且,在貞觀年間,若想將一名“疑罪”的死刑犯處斬,更是比老孃們兒還墨跡……

事情還得從一個人說起,此人名叫張蘊古。

眾所周知,大唐的《貞觀律》舉世聞名,在世界史上也有“西有《羅馬法》,東有《貞觀律》”一說,而張蘊古的死卻在無意間起到了完善《貞觀律》的作用。

張蘊古於貞觀年間向李世民獻上一篇勸誡書《大寶箴》,這篇文引經據典論君王之道,對李世民進行規諫,因直言得到賞識。

當時,在相州有個名叫李好德的人,一直瘋瘋癲癲,時不時說些妖言謬語,李世民令當時任大理寺丞的張蘊古審問此案。

依唐律,凡是口出妖妄之言涉及皇帝的,應當處以絞刑,這個李好德正是瘋瘋癲癲,經常口出謀逆之言。

但唐律還規定,對於八十歲以上、十歲以下及身體帶有篤疾的人,應當由大臣上請皇帝予以赦免。這個李好德的瘋癲病屬於篤疾的範疇,於是張蘊古對李世民說,李好德有神經病,按律不應治罪,於是李世民依律赦免李好德。

誰知道,張蘊古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,居然偷偷將李世民的旨意告訴了李好德,還叫李好德來家裡跟他下棋,結果這事被治書侍御史權萬紀知道了,權萬紀向李世民彈劾張蘊古。

張蘊古身為法官,卻洩露赦免罪犯的密語,還與囚犯一起下棋,觸犯大忌,李世民一怒之下,直接下詔把張蘊古斬首了。

過了沒幾天,李世民在翻閱《大寶箴》這篇文章時,讀文思人,又想起了張蘊古,心中懊悔不已,感覺自己倉促處死張蘊古就是個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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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李世民對房玄齡等人說道:“你們身為朕信任的臣子,朕做的事有不合理的地方,你們就要指出來,現在你們一聲中吭,看到不合理的事也不勸阻。朕要你們有何用?張蘊古身為法官,和囚犯玩局戲,還洩露朕的話,罪行嚴重,但按律法也不至於處死。朕當時就是太生氣了,也很衝動,才下令處決他,你們這群人竟沒一個人說句公道話,主管的官員們也不再復奏,就把人殺了,難道這是治國之道嗎?”

為此,李世民和他和大臣們商議實行了死刑復奏制度,判處一個人死刑後,京師之內一定要復奏五次再確定最終是否執行,京師之外復奏三次。

李仁孝的這個案子發生在京城,要復奏五次才能定罪行刑,如此繁雜的環節,而京城之中各派勢力的人脈關係網又錯綜複雜,李仁孝作為太子黨羽李安儼的兒子,也是很難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定罪行刑的。

而貞觀年間,唐太宗李世民一直秉持著“少殺、慎殺”的執政思想,貞觀四年,全國只有29人被絞殺或斬殺,死刑的稽核制度簡直嚴苛到令人髮指,死刑復奏制度的實行更使司法官員愈發自律慎刑。

貞觀六年,390名已經被判處死刑的囚犯竟然破天荒地被李世民釋放,在除夕夜裡和家人吃上了團圓飯。李世民和他們約定,允許他們各自回家過年,待來年秋天再回到京城行刑。

到了第二年秋天,這390名沒有任何人看管和押解的死刑犯竟然通通回到了刑場,沒有一個人趁機跑路,而李世民竟然將這390人全部赦免了!

可是,當年的玄武門之變,李世民卻張弓搭箭,一箭射死了自己的太子哥哥。

很難想象,一個心狠手辣,敢手刃自己兄長的“大魔頭”竟然心腸軟到捨不得殺死刑犯,這是一種什麼境界?

或許,世道變了,人心也在變。

亦或許,在某種特定的環境下,一念成佛,一念成魔。

所以說,那390名已經定罪的死刑犯都能在李世民的手裡僥倖活下來,更何況李仁孝只是“疑罪”……

即使認了罪,還有五次復奏的機會可以翻案呢,怕個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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