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緊地抱住他。

想要以此讓他得到安慰。

別怕啊。

周琛。

我在的。

一直都在。

第二天早上十點,十山公墓,男人一身肅穆西裝,十年如一日的冷漠表情在這次有了些變化。

將手裡的花放在一座墓碑前,垂眸看著墓碑上永遠定格在28歲的女人,唇角抿成了一條直線,屈膝隨處坐下,側著頭看著那張照片,聲音有幾分幽然,也多了一分釋然:“好久不見。”

“都有些忘記你的臉了...........”向來潔癖極強的人沒有顧忌伸手擦了擦墓碑上的照片,已經在時間和記憶的催化下泛黃的照片,擦得乾淨了,依舊有幾分失真。

一大堆想說的話,在走到這裡之後,湮滅在嘴邊,啞然失笑,不再執著於什麼,像以前無數次來這裡一樣,坐在墓碑前,往前移了移,腦袋靠在冰冰涼的墓碑上,這是他唯一能夠回憶起的溫度,像極了那些冬天,回家時她伸過來的手。

微微閉著眼,感受著那抹冰涼,心底卻和曾經的不甘厭世不同了。

“我不愛這個世界,從你走那年。”

“很巧是吧,老天剛把你帶走就把她送到我的面前來,每一次都把她推走,如果你在,肯定又會說我落荒而逃。”話語突然停頓,喉嚨上下滾動,舌尖抵著上顎,緩緩上升的太陽打在他的臉上,與陰影一起襯托這副畫,縱然帶著澀然,那些不曾為人道知的話只有對著這冷冰冰的溫度,才有朝得見天日:“你走的太早了............還沒來得及教我怎麼好好愛一個人。”

所以那些滿身帶刺的歲月裡,他的所作所為曾讓一個女孩子用那麼大的代價去買單。

而老天終究不曾放過他,所以安排他愛上她。

可是當年啊,身處地獄的人,見到光的第一秒,是閉上眼。

當初那抹在所有人眼裡都明晃晃的光,漸漸變暗,直至微弱。

“來得及吧?用一輩子的時間,守護著那抹微光,來得及嗎?”他睜眼,微微轉頭。

沒有人回答他。

可是沒關係,他早已有了答案。

站起身,擦了擦身上的灰,微微低頭看著那張永遠不會再老去的照片,第一次在她面前笑了笑:“下一次帶上你媳婦兒來看你。”

說完,轉身離去。

從十山公墓到他們住的酒店有五十分鐘的距離,早上離開的時候睡在床上的人還沒醒,路過一家早餐店:“停車。”

司機是大理本地人,因緣際會開始為周琛辦事,兩人認識快十年,每次周琛回到這裡都是他來接送,這個地方對他來說,是歸屬,也是他鄉。

從來沒有在大理這個地方,或者說從認識他到如今,從未見過他真正在這個地方簡簡單單的開心,然而此刻,在聽到停車二字時,他停下,透過後視鏡看,第一次在男人臉上見到了柔和。

不再是冰冷的雙刃劍,一邊抵著別人,一邊刺著自己。

在他微微愣住的時候,車後座的人已經開啟車門下了車,在一大堆等著拿著早餐去上班的匆匆旅人堆裡,站在他們後面,跟著隊伍移動著。

天神下了凡,落到凡人堆裡,似乎也沒有那麼差。

就像是這個曾經被他厭惡的世界,其實也沒有那麼差。

看著他提著熱氣騰騰的早餐朝著車走來,開啟車門坐上來,心情有些複雜,微微嘆了口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