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喂!快醒醒!,你快醒醒啊!”小臘肉猛然拍我,迷糊中我又睜開眼睛。

“快醒醒,我們該走了。”

我先楞了一下,眼前黑黢黢的一片,我只聽到了他的聲音,並沒有看到他的人。

“,你在哪裡?”我向他喊了一聲,他本來就生的黑,這大晚上倒也適合打掩護,我甚至都有些羨慕了。

“我在這裡!”突然一道亮光從洞口邊瞟過,我總算瞧見了他。

我邁過去從洞口邊上看向外面,街道上荒無人煙,根本就沒有燈火照亮。

那些侵略者的軍車時不時的路過,上面載滿了各種大頭兵,開路的是一輛裝甲車,漏了把機槍架在車頂。

只要發現情況,一梭子彈就立馬招呼過來,瞬間就能把我們撕成肉片。

“走吧,我們離開這裡。”

這個破地方我也不想再呆下去了,現在已經是晚上7點左右,這些大頭兵就算再厲害,也要生火乾飯。

這兩天打下來,基本已經沒有多少漏網之魚了,所以,他們的節奏已然沒有剛來的時候繃緊了。別人我不清楚,至少到現在為止,我還能喘氣。

離開破樓,我與小臘肉來到底下,摸黑的順從牆角一步步走去。

利用街頭人行道那些障礙物遮擋,只要他們沒有用高科技,自然不會發現我們兩個小孩。

“汪汪汪!”

好吧,我把它給忘了。

“快過來!”我立刻從身後抓了小臘肉一把,不過似乎是我想多了,就算別人發現,也會先發現我,畢竟在黑夜裡,他就是道成型的隱形人。

我倆俯下身來,蹲在廣告牌的背後,我探出半邊臉去瞄了眼。

那是一隻大狼狗,估計站起來比我還高,它被綁在前方百米左右的鐵門旁,身上穿有防彈衣,是隻典型的軍用獵犬。

現在的我還是剛入世的菜鳥,此時還不知道怎麼對付這玩意,所幸不是再衝我們吼叫,而是兩個大頭兵在逗它玩鬧。

我們是從東面來的,昨天早上是被幾個民兵開車拉來的,一路上我仔細的認路,我不想再回到那個鬼地方。

於是我打算向西面摸去。

“,我們應該去哪裡?”是的,我既然會徵求他的意見,可能是我年少膽怯,心中雖然有了主意,但主見性還沒那麼成熟。

他想了想,抓了抓腦袋,不用說我都能從他表情裡看出答覆。

“我也不知道要去哪裡。”

這才符合邏輯嘛,他才多大呀?估計十五歲都沒有,如果他真知道要去哪裡,那才是真見鬼。

“我想去西邊,你要跟我走嗎?”我說這句話的時候,就確定他一定會點頭同意。

因為如果是他先說出口,我也會點頭,總之不管去哪裡,總比留在這裡好。

就這樣,我倆人各自拖著把ak74,子彈算是壓滿的,一發未出。

雖然我不知道怎麼鼓搗,但我知道這玩意能殺人,所以即使有好幾斤重,在這種疲憊和飢餓的狀態下,我也不敢把它扔掉。

我們沒有傻到去喂那條大狼狗,趁著四下沒人時,我倆一個飛步跑到對面街道。

這是一條小鎮上的商業街,樓層最高也就只有幾層樓,比起大城市來,差別不是一點兩點。

雖然如此,但房屋十分密集,大部分都是平房為主,典型的熱帶地區。

白天熱的要命,晚上卻又冷不著邊,站在街角里,空氣裡還時不時的傳來一絲血腥和硝煙的味道。

但此時,已經有把狙擊步槍在瞄準我的腦袋,或許他是想一槍幹掉我們兩個吧,因此並沒有著急開槍。

一把消音“sks半自動狙擊步槍”架在幾百米外的樓頂上,槍托後面的迷彩服男人是趴著瞄準的,這樣的平穩度更加可怕。

sks半自動最早是出自前蘇聯,曾在二戰時期,大量投入歐洲戰場。

而從他這把槍身來看,肯定是經過高強度改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