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需要承擔什麼責任麼?”

最後,趙斌丞詢問道。

“當時還有人在場麼?”

律師詢問道。

“有個千度的音樂總監,不過她已經離職了,好像去了魔都。”

趙斌丞想了想回答,當時達成口頭協議時,劉暢與黃曦兩人在場,其餘沒有人。

“你確定劉暢不在千度任職?”

律師詢問道。

“不在,正好有一次,他們發工資,財務把工資表丟了,正好我撿到了,看了看,沒有劉暢的名字,而且後來我與陳波兩人重新談了條件,結果沒有談好,我才離開的,這麼說我應該不算違約吧?”

趙斌丞很確定的說道。

“口頭協議也是協議,當時有超過兩人在場,只要另外一人能夠證明你們的口頭協議,都是有效的,你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,至於違約責任你們當時沒有約定,這個另說,至於口頭協議的主體一方變更,如果劉暢代表的是千度,那麼就不好說了,如果不是或者當時沒有明確,那麼這件事情可以否定,你不需承擔責任,當然如果你不承認,這件事情他們法院也不能認定你違約,後來你們的約定,只有你和陳波在場,這個不好界定,除非他承認,這個我們先調解一下,看看情況發展在準備下一步吧!”

律師說了很多,趙斌丞也基本明白了,感覺事情不是太難辦,只要否認就好了,不過讓他說假話,還是有心裡障礙的,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。

庭前調解,趙斌丞沒有參加,而是全權委託律師去的,雙方調解的很不愉快,基本沒有達成任何一致,雙方分歧很大。

趙斌丞也能夠想到調解的結果,千度就是為了噁心他,才會和他打官司的,無論他是否承認,都能達到抹黑他的目的,所以事情有點麻煩。

當然趙斌丞也沒有準備否認,該他承擔的責任他肯定承擔,再說也只是民事糾紛,沒有什麼可怕的,最壞的結果就是賠錢,當然也有可能配上名譽,名譽這個在娛樂圈來說無價的東西,這讓他不得不小心對待。

“老弟,怎麼惹上官司了,這件事情如果處理不好,會很麻煩的,這是信譽問題了,有可能影響到你的前途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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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東行很擔心,因為他現在與趙斌丞幾乎是一體的,他好他就好。

明星藝人最怕官司纏身,那樣會讓名譽大跌,產生不良後果,嚴重的會被相關部分封殺。

“哎!怕什麼來什麼,沒辦法走一步看一步了。”

趙斌丞很無奈的說道,他也沒有好的辦法來解決。

“老弟,你還是沒有重視,我想這件事很快就有媒體報道了,那時候你怎麼解釋?說真話?那你違約了,人品問題,說假話否認?那也是人品問題,這個千度還真毒,你的離開是他們沒有答應你的條件,結果他們還告上你了!”

陳東行比較無語,這件事情沒有對錯,不認真都不是事情,一旦認真了還真是一件麻煩的事情,處理不好,後果很嚴重。

“我知道後果嚴重,大不了我以後不做藝人,專門幫你和程雪寫歌。”

趙斌丞有點嘆興。

“不是你想的那般,如果整個歌壇抵制你呢?如果人民抵制你呢?那樣後果很嚴重的。”

陳東行說道。

“那怎麼辦?答應他們寫三張專輯?還是不搞我們的公司加入他們?這些事情現在都不可能了,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,只能選擇看律師了。”

趙斌丞很無奈,他當時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後果。

“那先看看吧,你要有心裡準備,他們既然敢告你,我認為他們手中肯定有一定的依據才會這個做。”

陳東行說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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