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旭道“你好不好那是你的事。”反正李楠楠,她會成為我的女朋友,以後會成為他的老婆。

當然這句話他不會給李明軒說。

不知不覺因為期末考試臨近了,班裡的同學都表現的想當用功。

臨近年前,袁旭趁著回家的時候,去買了一些年貨,然後又給李巧榮買了一些,打算給郵寄到家。

他想了想,最終藉著李明軒的名義給郵寄過去,這樣要是李巧榮問,李明軒也可以給他打個圓場,他現在可不想讓李楠楠媽媽知道他喜歡李楠楠,要是不好,他未來老婆會被自己的丈母孃給弄跑了。

此事一定要慎重,不對,是應該特別要慎重,首先他現在才十八,當然這個十八還沒有過,其二,他們正處於高三,正處於人生的第一個關鍵的時刻,他可不想讓李楠楠的人生因為他的原因,而有什麼變動。

喜歡李楠楠是他的事情,為她做該做的事情也是他的事情,這個年齡段,不計較得失,他只計較對錯。

袁旭拿出自己的手機,打字問道:“今年過年回家嗎?”

過了好久,李楠楠才回了他一句,“回去。”

好吧,他原本打算將李楠楠接過來,在這邊過年,但又想起了李巧榮,他想人家母親肯定等著自己家的女兒回去過年呢!

“好。”袁旭又問,“那到時候我送你。”

李楠楠想了想,回覆道:“不用了,坐公交就到車站了。”

“那你票買好了沒?”袁旭又道“你提前把票買好,到時就不好買票了。”

被袁旭這樣一問,李楠楠突然想起自己好像真沒有提前買好票的習慣。

袁旭看她沒回復,失笑道“票我已經給你買好了,臘月二十八號,上午十點。”

李楠楠看著他發來的訊息,隨後收藏了一下,然後又給自己訂了個鬧鐘,提醒自己不要忘記。

這人總是想的十分齊全,他總是能夠想好一切,提前給安排好,李楠楠有些自嘲地笑了笑,想起自己初中放學的時候,總是莫名其妙地逛過了末班車,然後就一個人孤零零地坐在馬路邊等著,或者走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惆悵。

她這人從小到大膽子就大,甚至有的時候她覺得自己的膽子都比李沐子大很多。

小的時候,她總是一個人喜歡走夜路,可李沐子不敢,她每次走夜路的時候跑的比兔子還快,或者喜歡唱歌,她不會,她就喜歡一個人慢慢走。

而且她這人還很淡定,往往表現的太不像一個正常人,她每次都很喜歡把事情放到最後做,不緊不慢。

手機又開始叮咚一聲,李楠楠的思緒才飄回來,看了上面訊息。

我讓uu跑腿給你送了東西,記得簽收。

果然,沒過一會,她的手機就有人打了過來,李楠楠下樓去取。

原來是晚飯還有上次的生日禮物。

李楠楠輕輕地將它開啟,然後在第一頁上面寫下——

李楠楠袁旭同學

我喜歡這樣的袁同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