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所謂愛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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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十三四歲的時候我第一次遇見愛情,但那時我不明白那是什麼,只知道見到她會有內而外的一種欣喜的感覺,連最討厭的上學也成了最期望的事。可兩人差距大了些,一個是學習好,人緣好,一個還是隻知道玩耍的孩童,於是喜歡變成了暗戀,暗戀卻成為我最痛苦的記憶,這一痛苦就痛苦六年,高中畢業我在自己兄弟的聚會上喝醉,一邊哭著一邊說出了埋藏在心裡的秘密,卻聽他們說我痛苦的六年裡她已經有了好幾個男朋友,我那一夜過後就徹底放過了自己,明白有些可悲可泣的事情就是自己給自己情節,自己給自己落幕。後來這些年來再也不敢動感情了,一方面我害怕那種痛苦,一方面我很不喜歡現在的商業化的愛情,她們把愛情作為了商品,看著她們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愛情,以及那濃妝豔抹的矯揉造作會沒來由的感到噁心,我也控制不了就是發自內心的噁心。接著這幾年的愛情越發像是一個遊戲,金錢遊戲,可惜我是個窮人玩不起這種遊戲,所以依然孑然一身。這個時代的愛情我適應不了也不想適應,所以我準備成為幾千萬光棍組織裡的一員,過著自己的日子,看著別人分分合合,草色滿發的愛情。切!明明沒有,我怎麼那麼看不起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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