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好人家酒吧,在江南市也算是老牌的酒吧,裝修風格走的是古樸風。

裡面的內飾先不說,單從外面看,整個酒吧的建造,猶如一座古城堡。

這樣的建築,在江南市這樣現代化的城市中,顯得別具一格,風格獨特。

站在酒吧門口,就彷彿穿越回到了中世紀的歐洲,那個騎士盛行的年代。

或許是每個少女心中都有一個公主夢,幻想著自己是一座城堡的公主,而心愛的男人,就是忠於自己、保護自己的騎士。

帶著這種的憧憬,很多年輕男女都紛紛選擇進入這家酒吧,有時候來這裡喝酒倒是次要的,主要是感受那種氛圍,圓自己心中的美夢。

當沈逍和任菲來到酒吧門口時,李善春已經早早地在門口等待了。

上身範思哲的條格襯衣,下身阿瑪尼的褲子,腳上嶄新的鱷魚皮鞋。一身名牌的李善春,處處彰顯著李家大少的奢侈和身份地位。

來這裡的男女,看起穿著,都像是比較有地位的。

而沈逍和任菲前來,顯得有些寒磣了。

任菲本就是窮苦人家出身,根本沒有什麼名牌服裝可穿,一直都穿著很樸素。

至於沈逍就更不用說了,他是懶散慣了,再加上對於穿著沒什麼講究,一直都穿著很隨意。

上次跟妙音在一塊,人家妙音盡心盡力的給他挑選的名牌衣服,只穿了一天就脫下來不穿了。

太招人耳目,那一天出去大街上的人都瘋了,尤其是女孩子瘋狂的追逐,比女孩追星還要猛,讓沈逍可受不了。

不過,兩人著裝都很普通,走到一塊倒是看著蠻般配的。

可是,當任菲挽著沈逍的手走到李善春近前時,李善春明顯的眉頭一皺,隨即散開,笑著跟任菲打招呼。

“任菲你來了啊,咱們可真是好久沒見了。”

看到任菲後,李善春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,對於任菲身邊的沈逍,則自動被他去除了。

“菲兒,這就是你那位燕京來的同學?”沈逍看向任菲,笑問道。

任菲點點頭,剛想要介紹一下時,李善春接過話去,“任菲,這位男士是……”

“這是我男朋友,他叫沈逍。”任菲多少有些難為情,說出男朋友這三個字時,臉色一陣羞紅。

然後,又對沈逍說道:“他就是我之前提到的燕京李家大少,也是我大學時期的同學李善春。”

李善春此時頗有些得意,彷彿李家大少這四個字,感覺特有面子。

“哦,你是任菲的男朋友?我怎麼沒聽說過啊?”李善春臉上一陣古怪的笑意,“任菲,你這是從哪裡找到男朋友啊,怎麼看著像是從菜市場那邊過來的一樣。”

任菲臉色一陣不悅,生怕沈逍發火,會對李善春出手,急忙拉了拉沈逍的衣服。

沈逍只是笑了笑,看著李善春說道:“這不難理解,在我的思想當中,當老子的想要幹什麼,沒必要跟兒子交代。”

李善春臉色一寒,不過隨即恢復正常,笑著說道:“任菲啊,你這男朋友可真幽默。走吧,裡面我準備好了卡座,咱們去裡面詳談。”

任菲本想來只跟他說一聲不需要借錢了,就可以回去。可面對李善春的盛情邀請,現在要是轉身離去,有些不太合乎適宜。

可留下來又擔心引發不必要的麻煩,一時間進退兩難,只好看向沈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