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)

果然,主幹道上有派出所,我飛快地走進去,還好有值班的民警,我把我的情況告訴民警,他們對我的遭遇很吃驚,然後我還把家人朋友寫的尋人啟事給了他們。

“好的,你稍等,我們去處理!”接著警察把我帶到了小房裡裡。

我好睏啊,我竟然在小房間裡的床上睡著了。

“孩子,我們終於找到你了!......”我揉了揉眼睛,沒錯,不是夢,是真的,眼前的兩位老人應該是我的父母,可惜的是,我已經不認識他們了。

“太好了,津津,你還活著!”眼前的又一位是年輕的男子,如果沒搞錯,應該就是自己的男朋友。

“你們登記一下,就可以帶許津津走了!”警察真的很敬業。

不知道為什麼,我在這個時候還想到了我的“未婚夫”,畢竟是他們一家把我救起來,這個恩情都不知道怎麼去還,但是以身相許是不可能的。

我和爸媽、男友一起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門,“津津!”有人叫我的名字。

我回過頭,是我的“未婚夫”,他怎麼找到這兒的,難道我問老闆娘派出所在哪裡,然後他就找過來了。

“津津,你認識這個人啊?”爸爸和我說。

“認識,他和他的爸爸是我的救命恩人......”其他我就沒說。

“哦,你好,你要多少錢?我和津津的媽媽很感激你啊!”沒想到爸爸會和“未婚夫”談錢。

不過“未婚夫”沒有理會我的爸爸,“津津,我們趕緊去買東西吧,然後趁著天還沒黑趕緊回去。”

“對不起了,我要回家了。”我肯定不會待在這裡的,我得回到屬於我的那片熱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