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)

先假裝順從吧,然後拿他們的手機打電話,聯系家裡人,這樣我就可以順利逃脫了。

還好的是尋人啟事的那張紙沒被他們發現。

屋子外面安靜了,是啊,天色不早了。

我怎麼拿到他們的手機呢,他們肯定是貼身攜帶的。

我突然想到,要不這樣吧,等他們把衣服換下來,我幫他們洗衣服吧,這樣既讓他們放鬆了警惕,我也可以順利拿到手機。

要等明天了。

第二天,我起了個大早,還燒了早飯,大米粥、雞蛋餅和醬菜,我心裡暗暗地想到,這應該算告別飯了,吃了這餐,我就可以順利的回去了......

“你們的衣服髒了,脫下來,我幫你們洗吧!”我開口和眼前的兩個男人說。

“好啊!”沒想到那兩人異口同聲,然後把外套、褲子都脫了下來,遞給了我。

我摸了摸上衣口袋和褲子口袋,不好,壓根沒有手機,他們把手機放哪了?還有一種可能他們根本沒有手機。

完蛋了,很有可能。

那上策還是走。

但是我對這裡不熟悉,怎麼逃啊,再逃還是被抓回來。

我的頭痛及了。

如果朱長涉在就好了,不對啊,我現在想到的怎麼是朱先生,而不是王老師呢?

先洗衣服吧!

又有一計,湧上心頭。

不是要結婚嘛,肯定要去城裡買東西,到了城裡,肯定有公安局,然後我去報案就好,嗯,就這樣先計劃著。

晚上吃飯的時候,我還是沒忍住,提出了我要去城裡買東西的要求。

大爺沒有回應。

“去就去吧!家裡還有些積蓄。”我的“未婚夫”回應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