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問問王銘銘,和他在一起的話,他會幫我還債嗎?

助學貸款和信用卡,加起來也就一萬多塊錢。

可是這樣不太好吧?是不是目的性太明顯?

那我和他借點錢?才見一面呢,也不合適吧?要不多見幾次再借?

我知道我有這樣的想法非常不對,可是又控制不住自己不這樣去想。而且,這個想法一旦產生了,就開始日益根深蒂固,直到有一天,我覺得,王銘銘如果不主動借我點錢,都顯得他不厚道。

我們前前後後一共見了六七八九次吧,他和我越發詳細的描述他的生活環境,他的家庭,他的家人,他的工作,他的同事,他的朋友,他的規劃,等等等等吧。

我也適當的和他說了一下我的家庭,我的父親,我的工作,以及我目前的經濟狀況。

在我看來,他對我描述的種種,接受度還是比較高的。雖然我有經過一些加工,而且欠款的過程也有刻意美化,但是欠款的數額沒有縮減,他聽了以後表示,如果結婚了,他會幫我都還掉。

本來,這樣的答案是我期盼的,但是,真聽到他這麼說了,我又覺得自己的標準有點太低了,為什麼還要和他結婚以後才能還呢?我們現在這個情況,不算談戀愛嗎?現在不能還嗎?而且什麼叫幫我還?如果我真的和他結婚,我的債務他理所應當的一起承擔啊,怎麼能說幫我還?

當時我怎麼沒覺得我自己這麼不要臉呢?真是什麼都敢想,我還是什麼天仙不成?

呸!

退一步來講,就算是我和他談戀愛了他就要幫我還債,那也得是談戀愛呀,既然是談戀愛,正常的男女朋友之間的接觸應該有吧?

而我們,連手都沒有碰過!接觸個屁!

我對他是沒有任何想法的,而他,看起來也不像是對我有什麼想法的樣子。

當然也有可能是他比較保守?因為他從來沒有嘗試挨近我走路的時候,不經意的碰一下我的胳膊或者手。

這和梁旭完全不一樣,梁旭簡直恨不能把我塞進他懷裡,讓我掛在他身上。

話說,自從和王銘銘相親,我已經好久都沒有想起梁旭了,就好像真的在盤算著和王銘銘過日子似的。無關愛情,就是找個人搭夥過日子。

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背叛了梁旭,算嗎?不算吧,我說了,和王銘銘無關愛情。

在和王銘銘相親的這段日子裡,還見了一次他妹妹,和他說的一般無二,是個陽光開朗大方的女孩子,長的也比她哥好看多了。

聊天的時候,她話裡話外都在說,我和她哥結婚以後,她一定會和我是“一夥兒”的,因為她們家的傳統就是,男孩兒天生的“勞碌命”,對女生好一點是應該的,尤其是自家媳婦兒,那必須是天上地下,絕無僅有的好才行。

我有點嚮往,嚮往有個人,能像她說的那樣,對我好到天上地下,絕無僅有。

我看了看王銘銘,古井無波的心好像泛起了漣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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