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紀三十年代。

原主是蘇州棉紡大亨的千金,十分受寵。

她有點兒傻白甜,是個有些小驕縱的千金小姐。

一日,原主上學路上遇到了要被賭鬼父親賣去花樓的紀以秋。

見對方實在可憐,原主拿錢買下她,把人帶回家。

紀以秋身世悽慘,原主和母親非常同情她。

見紀以秋十分羨慕自己去學堂唸書,原主上學就帶著她一起,還給她也報了名。

兩人年齡相仿,哪怕身份有差別,可原主壓根兒沒有把紀以秋當丫鬟,而是當成小姐妹。

原本她以為她們的友誼會一直持續下去,直到紀以秋突然懷孕。

原主以為她被欺負了,要為小姐妹出頭。

沒想到,紀以秋懷的是丁父的孩子。

這樣的“背叛”讓原主根本接受不了。

她在家裡大吵大鬧,被丁父打了一耳光。

紀以秋大著肚子出現在丁母的病床前,告訴她真相,把丁母氣死。

不止如此,她還和對家勾結,在丁大哥出去做生意的時候綁架了他,敲了一大筆錢後撕票。

原主雖然想給母親和大哥報仇,可她沒心眼也沒能力。

紀以秋找人把原主賣到了花樓,為保清白,她跳河死了。

……

“哥,大哥!我在這裡!”

火車在蘇州站停站後,丁萱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大哥丁志國。

他瘦瘦高高,梳著時興的中分頭,穿著西裝,一手拿著大衣一手提著藤箱,在一群人中十分醒目。

“小妹——”

丁志國笑著快步上前,摸了摸丁萱的頭。

“哎呀,人家這是昨天才燙的頭,你別摸!可別給我摸壞了!”

丁萱穿著小洋裝,急得跺腳。

小姑娘打扮得十分洋氣,偏偏性格嬌氣得很,逗得丁志國哈哈大笑。

當初小妹出生,他已經6歲,開始上學堂唸書。

這一眨眼,小奶娃長成了大姑娘,知道愛美了。

“大哥,你給我帶禮物了嗎?”

坐在汽車上,丁萱像歡快的小麻雀,一直嘰嘰喳喳個不停。

“哎呀,我忘了——”

丁志國拖長了聲音,把丁萱氣成了包子臉。

“好哇!我回去要給爹孃告狀!”

“你在海市肯定有女朋友了,一定是見色忘妹,所以才不記得給我帶禮物!”

“你這個重色輕妹的傢伙,爹孃會幫我的!”

自己剛說一句,妹妹就回懟了這麼多,丁志國忍不住搖了搖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