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紀二十年代,丁父帶著全家人到海市討生活。

他在書局上班,一個人掙錢養活一家九口。

除了上班之外,丁父還打了幾份工,最後積勞成疾,英年早逝。

家裡頂樑柱沒了,一家人的吃喝用度成了難題。

丁奶奶哭哭啼啼,丁母也尋死覓活。

原主當時16歲。

作為長女,看到家裡老的老小的小,她不得不輟學,擔負起養家的重擔。

一個年輕漂亮卻沒學歷的女孩子,在亂世要養活奶奶、母親,外加5個弟弟妹妹,根本不現實。

不得已,原主去大舞廳當了舞女。

原本節省開支,一家人能活下來,可是弟弟妹妹要上學,家裡開銷很大。

最後原主一步步淪落,失去底線,靠出賣自己養活一大家人。

她以為這番付出能得到家人的理解和感激。

可現實是他們嫌她丟人,嫌她敗壞了家裡的名聲。

等原主意識到自己是供養全家的血包,她已經年老色衰,還落胎幾次,失去了生育力。

弟弟妹妹們大學畢業,有了體面的工作,成了文化人,都瞧不起大姐。

原主心生怨恨,想報復他們,還沒動手就被發現。

她被至親趕出家門,最後孤零零的死在江邊。

……

“當家的,你走了讓我們怎麼活啊!”

丁母穿了一身白,一邊燒紙一邊哭訴。

“你怎麼這麼狠心,丟下我們!老大才16歲,老么才5歲,你這是要逼死我啊……”

丁萱默不吭聲地在旁邊燒紙。

原主下面有兩個妹妹,14歲的丁薔,5歲的丁莎。

還有三個弟弟,分別是13歲的丁松,11歲的丁柏和8歲的丁樺。

年幼的丁莎還不知道沒了父親是什麼意思,窩在丁奶奶懷裡,一臉的懵懂。

另外幾個年紀大的,都陪著丁媽小聲抽泣。

按照丁爸的遺願,他們回了老家,把他葬在家鄉。

等喪事辦完,丁萱瘦了一大圈。

丁媽收拾東西,要帶著大家去海市,丁萱站出來反對。

“媽,咱家有田有地還有祖屋,為什麼要背井離鄉去海市?”

“海市開支大,爸走了,弟弟妹妹還小,去海市靠什麼養活這一大家子?”

聽了丁萱的話,丁母一頓。

“車到山前必有路,總是有辦法的。”

“你們還要上學,總不能半途而廢,中斷了學業。”

丁母不願意留在家鄉,在海市生活那麼多年,再看家鄉,哪哪兒都土裡土氣的。

家裡有房有地,那又如何?

縣裡有電車嗎?有洋房嗎?能看到黃浦江上的輪船嗎?有那麼多洋人和洋玩意嗎?

這裡什麼都沒有!

她可不要留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