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說好殉情,你怎麼沒死(第1/5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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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世紀七十年代。
原主是下源村大隊長家的小女兒,人長得水靈還勤快,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能幹姑娘。
縣裡組織村民修水庫,原主報名參加。
在這裡,她認識了上源村的沈志義。
兩個年輕人在勞動中互幫互助,心生好感。
修河道結束後,他們告訴家裡處物件的事情,沒想到雙方家庭都不同意,特別是原主家。
兩人不明白原因,堅持要在一起,遭到了家人堅決反對。
原來十多年前,下源村和上源村遇到乾旱,兩邊因為搶水發生嚴重的衝突。
原主的小叔死在搶水中,傷他的人是沈志義的二伯。
沈家二伯被抓判刑,兩家也因此結下死仇。
兩個年輕人沒有辦法跟家裡抗爭,就約定一同赴死。
他們選了當初相遇的水庫作為殉情的地點。
可是臨近跳水,沈志義後悔了。他想到家中父母,想到自己還這麼年輕,不願意死。
沈志義原本就會游泳,腳上綁著的石頭是活繩。
跳下水後他掙脫開,遊了上來,只有原主一人死在水庫裡。
後來沈志義放下了原主,喜歡上了女知青,兩人參加高考離開了大山。
只有原主的家人一輩子都在懷念她。
……
“修水庫這麼累,你一個姑娘報名做什麼?”
“日頭這麼大,連個遮陰的地方都沒有。過不了兩天,你就會曬成了黑皮猴。”
下源村丁家,大隊長得知小女兒想報名修水庫,頓時一陣頭大。
他這個閨女從小貼心懂事,就是人太實誠,是個實心眼。
人家去水庫上還會找機會偷奸耍滑躲懶,她去了肯定會實打實的幹活。
雖然勤勞是美德,這種品質很好,可她只是個17歲的姑娘。
小姑娘體力勞力原本就比不上男人,這麼死命幹活,累壞身子咋辦?!
“爸,我聽你的,我不去了。”
丁萱拿著蒲扇,給丁爸扇風。
“我這不是因為你是大隊長,想給你爭光,免得別人說大隊長偏袒家裡麼!”
“我行得端走得正,我還怕別人挑刺?”丁爸見丁萱聽勸,這才鬆了口氣。
他和妻子生了三個兒子,四十出頭才得了這麼個姑娘,自然會偏愛一些。
“你二哥帶信,說你二嫂懷上了。明天你在家拿點兒蛋和新米,送到縣裡去。”
丁二哥在木材廠當雕花工,二嫂也是城裡姑娘。
現在大家夥兒條件都不太好,買什麼都要票,在哪兒日子都不好過。
不過,丁家不是苛刻媳婦的人家。
既然懷了孩子,總得讓孕婦多吃一些有營養的東西,這樣對母親和孩子都好。
丁萱三個哥哥對她這個小妹都相當疼愛,嫂子們人也好。
給二嫂送東西丁萱沒意見,她脆生生地答應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