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是說,盧卡斯沒有逃走?”

“是的,他還在溫斯特,而且正悠哉悠哉地在水晶宮參觀呢?”

這回愛麗絲是真的驚訝了,“居然有這種事……”

可真是個奇人。

原來,盧卡斯雖然在身份上騙了沙瑪王子,但合同上並未提及此事。

盧卡斯本人在合同上只寫了姓名,卻沒寫自己杜撰的“xx公爵”身份。

而且當初沙瑪王子被忽悠的暈頭轉向,居然認為合同裡不提及雙方的貴族身份,是一種謹慎的表現。

盧卡斯欺騙沙瑪王子,說普魯士的瑪麗王后對極其喜愛鑽石,特地派他過來,想要購買這顆價值連城的展品。

同時,盧卡斯還保證,如果瑪莎王子原因把這顆鑽石低價賣給他,由他轉交給瑪麗王后,從中賺個小差價,那麼他願意遊說瑪麗王后,從而讓對方向普魯士國王“吹吹枕邊風”,讓普魯士派兵,協助婆羅門王國拿回主權。

於是不太聰明的瑪莎王子就在盧卡斯僅僅付了一千鎊的情況下,傻乎乎的簽訂了那份“保密”的合同,合同上既沒有提及購買鑽石的用途,也沒有提雙方的貴族身份。

當然,實際上只有沙瑪王子自己是貴族,而盧卡斯,不過是普魯士一個臭名昭著的騙子。

不過話說回來,即使盧卡斯是騙子又怎麼樣呢?

合同就是合同。

在警察沒有證據表明盧卡斯偷走鑽石之前,沙瑪王子就得丟了鑽石又賠錢。

而且兩人的商談極為私密,在徹底取得沙瑪王子的信任之前,盧卡斯對此守口如瓶,從未在任何公開場合提起。

於是所謂的“密談”,雙方也各執一詞。

尤其倒黴的沙瑪王子還不會說麥西亞語。

而盧卡斯,卻是一個精通六國語言的國際詐騙犯!

即使有翻譯,沙瑪王子也抓不住盧卡斯的把柄。

愛麗絲此時興致盎然,“不如……我們去見見那個盧卡斯吧?”

如此膽大包天的騙子,也算是個人才。

格雷厄姆警督無奈的看了她一眼,“可是這對案子又沒什麼幫助……”

“難道你要在這裡聽那個傻子罵人?”

愛麗絲非常不客氣的稱沙瑪王子為“傻子”。

這個騙局雖然誘人,但本身也有一個很大的漏洞。

但凡有時間思考——當然,騙子們通常不會給受騙者思考時間,但受騙者們被牽著鼻子走,本身就是愚蠢的表現。

那顆186克拉的鑽石,價值八十萬鎊,就這樣被沙瑪王子以三十萬的價格,賣給了盧卡斯。

有這五十萬鎊的差價,能在婆羅門王國養多少士兵呢?

按照婆羅門士兵一年三十銀盧布的軍費水平,這些錢至少可以養一萬士兵兩年。

而普魯士最多不過是借兵而已,就算真的能派兵,需要遠跨重洋送兵,普魯士又能給婆羅門送多少士兵呢?

難道要普魯士穿過烏戈爾帝國的國境送兵?

想想就很扯。

也只有那種完全不懂軍事,異想天開的傻子,才會相信這種鬼話。

由此可見,騙子們看人很有一套,一眼就能從人群中找出人傻錢多的所在。

格雷厄姆警督設想了一下,覺得與其留在這裡被煩人的沙瑪王子唸叨,還不如去水晶宮看看。

兩人丟下聒噪的沙瑪王子,轉而去了水晶宮。

由於參觀的人太多,他們一時半會兒並沒能找到其他偵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