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原人尚武,作為一名戈多,可能不是部落中最聰明的,但一定是部落中最勇猛的,戰鬥技巧最豐富的,否則他們無法服眾。

自從成為了紅鬃烈馬部落的戈多之後,紅鬃陽烈的確是非常努力,比別人付出的更多,可謂是弓馬嫻熟了。

骨蹄長草在他的攻擊下,只是受了點小傷,並沒有跌落馬下,已經說明了他的實力。

“我,骨蹄長草,勇士,你叫什麼?”骨蹄長草面『色』凝重,很正經的開口問道。

“我,紅鬃烈馬部落的戈多,紅鬃陽烈。”這一刻,紅鬃陽烈挺直了腰板,他贏得了敵人的尊敬,這是種莫大的榮耀。

“很高興認識你,紅鬃陽烈,你是名真正的勇士。”骨蹄長草扭頭看了看山坡,然後認真對紅鬃陽烈說道。

捫心自問,如果他擁有那種奇特的遠端武器,恐怕第一時間就會把紅鬃陽烈幹掉,然後用遠端武器不斷消耗騎士們的力量,甚至不會給騎士們反擊的機會,讓他們憋屈的死去。

紅鬃陽烈卻沒有這樣做,他展示了自己部落騎士們的勇武。

骨蹄長草可不信紅鬃陽烈想不到遠端武器的用法,即便再傻也能明白消耗敵人的好處,所以紅鬃陽烈是真的勇士,哪怕高傲如骨蹄長草,也會從心裡尊敬他。

男人之間的友誼,有時候就是這麼的其妙,上一秒還在打生打死,互相之間好像殺父仇人一樣,但轉眼之間就會勾肩搭背,好的穿一條褲子。

骨蹄長草舉起手,打了個手勢,用盡氣力喊道:“我認輸。”

山坡上的馬幫使者看到骨蹄長草的手勢就知道他已經認輸了,立刻衝著周圍的人宣佈的結果。

三邦哈農指揮著三邦馬部的部落民下場救援,這也是他們的職責所在,每一次比鬥都會有人死去,有人受傷,這都要提前做好準備,儘量的救治傷員,能活一個是個一個。

三邦馬部部落民紛紛騎上馬衝了下去,小白朝著下面的紅鬃陽烈招招手。

紅鬃陽烈恰好抬頭看向山坡,見到一個人在對自己招手,楞了一下就反應過來是誰,哈哈笑著揮手回應,然後掉轉馬頭面對著手下的騎士們。

“我們……”紅鬃陽烈憋紅了臉,用盡所有的力量將胸腔中的氣擠了出來:“贏了!”

“吼——”

紅鬃烈馬騎士們的歡呼聲響徹雲霄,他們等這句話已經等了太久。

自從小白開始改革,他們就憋著,就好像得到了新玩具想和小夥伴顯擺,家長卻不讓一樣,抓心撓肝的,生生憋著。

現在終於不用再藏著了,可以將自己最真實的一面展『露』出來了,他們歡笑著,互相拍打著什麼的朋友,得意洋洋。

“好了,救人。”紅鬃陽烈轉頭看向戰場,臉上帶著笑意說道:“雖然剛才是敵人,但現在他們認輸了。”
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騎士們再次歡笑起來,收起了武器,紛紛下馬,向著戰場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