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長已經抓狂了,從他的責問聲就能聽出來,他是在聲嘶力竭的吼叫。

巴特萊很茫然,道:“一個中國人和三個美國人?”

聽到市長說“不經審判將他們送進監獄”,他打了個激靈,想起了這件事。

確實,他前兩天幹過這樣一件事,巴特萊沒有兒子,所以對姐姐的兒子凱迪·倫特非常喜愛,簡直是溺愛。

兩三天前晚上,凱迪·倫特給他打電話說他被人槍擊了,這把他給氣壞了。

警察抓捕了開槍的人,巴特萊承諾外甥會聯系法庭將他們重判。

但凱迪·倫特告訴他,先不急著起訴他們,對方從他這裡騙走了十萬美元和一臺法拉利跑車,他要對方吐出來,否則一旦法庭將四人送進監獄,他的東西可能會拿不到。

巴特萊不是個昏頭警察,他先詢問了辦案的警察。

警察告訴他,這件案子是李杜四人先用假手錶騙走凱迪·倫特的錢和車,然後凱迪來追究,對方用槍恐嚇他。

一聽這話,巴特萊怒了,他又問了警察四人身份,辦案警察說他們是撿寶人。

對方欺負外甥且沒有背景,巴特萊就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也恐嚇一下四人,當機立斷透過自己的關系將他們四個送進了監獄。

按照他的想法,他只是把四人送進監獄住個幾天,可能三四天,可能一個周,然後再拉出來送上法庭。

在美國法律中,警方公訴然後法庭開庭之間有至少一週的時間,這期間嫌疑人可以接受保釋。

巴特萊叮囑過手下警察了,要是有人保釋他們,那就把他們從監獄裡撈出來,要是沒人保釋,那就讓他們在裡面待著,給他們點苦頭吃。

這麼做是違法的,他很清楚,但美國警察系統裡面黑幕重重,類似的手段並不罕見,只要對方沒有背景、沒有能量,那就沒問題。

即使四人以後對媒體講這種事,那巴特萊只要死不認賬,四人對他毫無辦法。

至於媒體方面?媒體不傻,不會為了一件沒有證據的事去得罪當地警察局。

巴特萊能成為警察局長,做事自然有他的一手,他做事很縝密,特意調查了李杜等人的情況。

李杜是個中國人,在美國野雞大學留學,現在還是留學簽證,平時幹的是倉儲拍賣生意。

漢斯·福克斯是個社會盲流,一名父母雙亡、妹妹在便利店打工的撿寶人,至於其他兩人,則是普通的新移民。

這種人往往混在美國最底層,連貧民窟的黑人地位都比不上,巴特萊認為自己一個警察局長,能量上可以輕易壓死對方。

現在,他發現自己認知錯誤。

市長在電話裡明確表示,他完蛋了,後面他失魂落魄的接了州長電話,對方倒是客氣,但語調冷漠:國家司法部的調查組將奔赴邁阿密,請他準備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