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八十四章 偶像對偶像(第2/4頁)
章節報錯
蕭老闆覺得這是個機會,能夠搶下市場。
他和我一商量,都覺得單元劇可以擴大,實在不行拍些情景喜劇之類。
這些東西拍攝週期短,而且成本低。
特別是現在行政層很注重如今的影視界發展,可以搞些寓教於樂的題材,拉拉關係。
我記得很早之前,有一個叫《東方小故事》的電視劇就挺適合的,節奏短,都是古代著名的典故,就算出事了,也可以立馬中止。
“能賺錢?”蕭老闆問。
“不好說。”
“……”
“還是那句老話,市場說不清。”我說,“其實圈子裡各人都各說各的,大家都看著自己,也只聽自己的。但有的東西,不放出來,誰也說不清楚。”
我和蕭老闆商討完後,重新回到公司。
老王正在公司裡大發雷霆,他站在實木辦公桌旁,滿面怒容,連寶貝的茶壺都已經收起,免得遭受了無妄之災,掃落在地。
我看了一下地面,到處都是散落的檔案,有好些都已經破碎了頁尾,皺巴了頁紙,想來是遭受了很多的非人道的蹂躪。如果這些沒有生命的紙張也能控訴法院的話,那麼毫無疑問老王還得在牢籠裡繼續待上一段時間。
最近老王的日子過得可不那麼痛快。
徐英鵬雖然不能在影視界明目張膽搞針對了。他就在遊戲方面下手。
雖說我們公司在遊戲方面有根基,但因為我懶散,老王對卡牌的執著,所以我們的遊戲開發便主要在單機或者是卡牌手游上。
王明後對卡牌遊戲有種莫名的執著。
從“三國殺”到“狼人殺”,昆特牌之類,都是他的最愛。打牌,是他的天然樂趣。
可如今,徐英鵬那邊有其他人介入。
他們收購了一家公司。
從規模大小上,比咱們還大上一點。老王說,這是沒事找事!
因為我們公司用實踐證明,人數越多,支出的工資就越多,公司也就越難經營。一個公司要想發展起來,除去人數以外,還需要更好的分配。
可他們公司人數就是比我們多。
它不僅人數比我們多,而且規模也比我們大,同時執行的遊戲專案也比我們多。
總體算下來,我們公司同時進行製作的遊戲也就保持在五到六個製作組,而他們卻是我們兩倍之多,足足有十二個遊戲製作組。
“如果他們的老總不是個富二代的話,這種情況不等他們收回成本,就坐等虧錢了!”王明後吐槽道。
“明秋投錢了。”我說。
“……”
“他也是個富二代!”我說。
小主,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,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,後面更精彩!
明秋的排場絕對比王明後大。
老王對此非常不滿,按他的話來說,他自家老爸比對方有錢多了,可錢是不會落在他手中。
“衝我哥那智商,我爸錢落他最騷,那些資產一定岌岌可危!”老王說。
可沒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