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三章 荒誕的事(第2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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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生日快樂!永遠的小公主,哥哥覺得你還是穿白色的裙子好看……’
話語不時溫馨,如果這樣下去,那該多好啊!難道我們的社會中,只強求受害者無罪,不追究加害者?她是一個只有十五歲的中學生!本該歡聲笑語,快樂成長!指責她追星的人,難道你們中學時,就無情無義,毫無波瀾,沒有為某個人情感萌動嗎?
難道我們不應該共建和諧社會,共同守護未長大成人的青少年兒童嗎?
我相信,娛樂圈有不少鼓勵年輕人的老前輩,弘揚正能量的年輕人。可不幸的是,她遭遇的,是這樣一個品性惡劣的偶像,對於某種一廂情願的熱愛,不但不予以引導,反而肆意踐踏,玩弄少女純真的感情!
在她離去後,留給她的,不是寬容,抒發正義,反而是無數的指責,這難道公平嗎?有天理嗎?!別忘了,她只是個小小的女生啊!
編輯:朱實”
“假的!”我將手機扔還給堂姐。
“為什麼說假的?張屏跟你說的?”堂姐不耐煩地甩甩手,“這事情已經鬧瘋了!他在圈子裡,什麼都沒說,我打電話問他,他都說不知道,你怎麼能說知道呢?”
“因為我這幾天就在振燁!”
“……”
“那孩子的母親跑來了,父母當著公司員工的面大吵一架。她母親傍著個個體戶,她父親帶著幾個窯姐兒,原本兩個人的錢款爭鬥變成了七八個人的,賠償金要求也在不斷上升。硬生生從八十萬上升到五千萬……”我真是大開眼界。
錢明偉沒寫報道前,女孩的父兄就跑振燁來鬧了,那時候要求的數額是四千萬。黃老闆說搶錢都沒這搶法,報了警。
“……幾次警察出警都沒用,叫他們打官司,他們又不樂意,成天堵在振燁公司的門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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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你也不能說她的觀點就是假的!不同立場不同看法!”
“那文章就是假的!”在圈內看新聞,我有了看作者的習慣,有的垃圾營銷號,偶爾能放出一兩篇真實訊息,那也沒多少意思。“朱實寫的,沒必要看!她和錢明偉一個貨色!這件事中,根本不存在愛女兒的父母兄長,也不存在毫無過錯的偶像——有的只有犧牲品!娛樂圈就是這麼個恐怖的存在!”
“她父親要錢就不是好人了?”堂姐大叫。她受到的教育跟我不太一樣,只能從旁門左道瞭解娛樂圈,因而,看到的只是娛樂圈骯髒的犄角旮旯。那不是所有的真相。“打官司還有民事賠償呢!”
“這不是民事賠償問題!”
“怎麼不是?”
“沒有哪條民事賠償能要到五千萬,他們就是敲詐!如果真愛女兒,一定會想盡辦法,要把狄涵弋送進監獄,至少,讓這小子身敗名裂!而不是一個勁談條件,以狄涵弋的名譽來換取更多的金錢!”我不耐煩地道。
如果是我家人,早就挑沒人的時候套麻袋,打人了。人命關天,如果法律能解決的,那就靠法律解決;這種必然靠法律解決不了的,那隻能自己想辦法了!
黃老闆已經報警了。
在他看來,就是訛詐。
“奇蹟”組合的成功雖然有實力成分,他不保證這個組合毀掉後,能創造出具有同等效力的藝人組合。娛樂圈的運氣因素實在太大了!但人品是顯而易見的。
“哎呀,這小子……不好好走路,早晚要摔跤!”黃老闆愁眉苦臉道。
他雖然營銷手段玩得多,但也知道這事的與眾不同。
堂姐嘰嘰咕咕,兀自看著手機,她不大相信我。我也懶得計較太多。
也許圈外人能胡言亂語,但圈內人的責任,必須對專業嚴謹,他只能保持沉默,或,說出真相。
折騰了兩個月,警方給出通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