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是卑微慣了,道歉也習慣了,這一週的冷戰裡,我還是有和他說話。

倒沒有又去認錯什麼的,只是偶爾給他發一些小寶的影片,隔兩天發兩條的頻率,第六條影片發完,那天晚上他回來了。

帶著一身酒氣,我看他拿著我給他配的鑰匙開了門進來,心裡五味陳雜。

我沉默地給他接了杯水遞過去,他喝完水卻強硬地扒我衣服,我並不想做,有些反抗,他力道更大了,甚至已經弄疼了我。

這一次關系發生的讓我痛苦又難堪,他非把我按在沙發上,小寶就在客廳裡看著、叫著,我覺得羞恥,最後他釋放的時候我流下了屈辱的眼淚。

他卻昏睡過去,我筋疲力盡費勁地推開他的胳膊,也沒忘給他蓋好被子,然後自己扶著腰一瘸一拐地去沖澡,我不想哭的,但是我實在是太難過了。

愛人,是以這種方式去愛的人嗎?

第二天他醒過來的時候,看見我在廚房做飯,一如往常地從後面摟我,我卻下意識輕微地“嘶”了一聲。

我沒擋住他掀開我衣服的手,腰上的淤青挺乍眼的,要不然他動作不可能突然變得這麼輕柔。

“對不起,昨天弄疼你了。”

他吻了吻我受傷的地方,我心裡一疼,轉過身抱住了他。

臉埋進他脖子裡,嗚嗚地哭。

他以為我如同往常一樣,這樣就算是和好服軟了。

但是,我當時心裡想的卻是,最後一次了。

再有一次,我就放手。

也許是腰傷加上他醒來發現我給他蓋著的被子與做早餐的樣子。他對我的態度幾乎變回了剛在一起最甜蜜時期的樣子。

他學著為我做了兩道菜,還熬了粥。

我們晚上一起去外面帶小寶遛彎,誰也沒提過y這個人。

我父母其實有猜到我談戀愛了,但是他們不想在我自己說之前問我,便一直沒有開口提過。

而且我的公寓和我爸媽家只有一個小時車程,可我媽每次擔心我,怕我太累了吃不好,都是讓我回去住兩天,但他們不會過來,我想他們應該是怕碰見誰,怕尷尬。

直到這次,我要和鄧逸凡去慶祝我們的第二個週年,去臺灣旅行。

我把小寶帶回了家,讓我爸媽幫忙照顧幾天。

老兩口看見小寶的第一眼,就非常喜歡這個狗子,老太太說會好好照顧的,在我走時欲言又止,還是沒忍住問了一句:“媽希望你找到一個踏實過日子的人,只要你有,你就帶回來讓我們看看。”

我眼眶一紅,硬生生將眼淚忍了下去,笑著答應:“放心吧,會帶回來給您看的。”

我們在臺灣玩了近一週,感覺吃的太好都有點長胖了,泡溫泉的時候,鄧逸凡就不老實一直耍流氓,本來捏我肚子的手還悄悄上移了,我被他搞得想喘又不敢喘,想叫也不敢叫。

討厭死了。

但還是在心裡偷偷許願,希望和他能安穩走下去,如同當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