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九章 張門立雨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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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雖不大,卻下了整整一夜。
知道了名字的來歷,讓馬大舌對黃家姐妹更加地刮目相看了。讀書在那個時代本來就是非常小眾的事情,而《楚辭.離騷》更是小眾中的小眾,能在這裡選字起名字,黃家姐妹到底是生於什麼樣的家庭?
一大早,馬大舌和羅傑夫就寫好了家書,簡要說了說最近的情況,問候了下家裡的情況,最後說到了婚姻大事,在信中向這一世從未謀面的父母請示,懇請父母應允這門婚事。
寫罷看著窗外雨還沒停,只好等雨停了再去里正處郵寄。北地雨水本身就少,能這樣透透地下一場雨,大家心裡一點都不敢抱怨,生怕觸怒了雨神不再下雨。春雨貴如油,再北地更是貴如鮮榨優質油。
也不知道這一世的父母收到信後會作何反應,回信收到之前的幾天裡馬大舌內心一直忐忑不安。
從班娘那裡大致瞭解到了這個時代的婚姻習俗,當真是非常繁瑣,並且步步不能出差錯。
原來在西漢時期,一對有情人完成從路人到婚姻的蛻變,一共需要走過六個步驟,在這個時期叫作“六禮”,所謂六禮分別是:納彩,問名,納吉,納徵,請期,親迎。
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猶在“六禮”之前,只有透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才會開啟“六禮”的程式。廣義來說,從六禮的納彩開始,婚禮便開始了。因此馬大舌和羅傑夫才會如此在意回信的態度,也就是“父母之命”,如果父母那裡沒有過關,那麼後面的一切便如鏡中花水中月,無從談起了。
馬大舌聽班娘講解了以後,自己對各個環節還是懵懵懂懂,不得要領。畢竟只是聽著說了說,並沒有實際經歷過,更何況西漢時期的用語和後世不大一樣,同樣的詞語表達的意思不一定相同。
自己現在連最初的一步: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沒有過關,更別說納彩這一程式第一步了。
說來也是馬大舌著急,以為結婚和後世一樣,找個時間領個證,再找個酒店請個客就好了,更簡單的連酒店宴席都不擺,偷偷摸摸領了證就得了,儘管不符合風俗,卻為國家法律所承認。雖然還有拍婚紗照度蜜月等一系列過場,卻都不是法律程式。
殊不知古人是“禮法”治國,禮就是法,法就是禮,那時候的“禮”更像是後世的法律加道德,而不僅僅是道德而已。所以,違背了“禮”,不僅要受道德的譴責,還要受法律的制裁。因此“六禮”就是結婚的法定程式,一步都不能少,丟面子事小,犯法事大。
等這六禮按步驟走完,能一個月結束的已經是“神速”了,堪稱火線結婚。一般都要拖上三五個月,長得拖一年的也不稀罕。不過除了六禮之外,也有極速結婚的,一般都是官府“賜婚”,比如將流民或是俘虜女子賜給傷殘退役軍人以傳宗接代,一般就是官府登記一下,舉辦個集體婚禮的簡單儀式,便算是完婚了,只是這種極端的情況很少發生,一般也不為人所知罷了。
雖然家書還沒寄出去,馬大舌心裡已經在為下一步盤算了,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,事先把事情規劃好,總不會是一件錯事。
班娘說第一步叫納彩,意思就是男方託媒人帶一隻雁送到女方家裡去提親。
說完還給馬大舌劃了劃重點:媒人,雁,提親。
馬大舌一下就懵了,去哪找媒人?去哪找雁?提親被拒絕怎麼辦?
班娘不懂,馬大舌可是知道:穿越以後退婚可是主流啊,自己不會泰極否來,樂極生悲了吧。
那時候可不比後世,什麼事情都有專門的人去做,在後世只要花錢就能僱到人,價格還很公道,被僱的人就是賺個辛苦錢,都是憑手藝吃飯的偉大的勞動人民,普通人家緊吧緊吧都能僱得起。放在後世,就算要找媒人買雁去提親,算上買雁僱媒人的錢,前前後後撐死了花個幾千塊錢,上萬塊的花銷對於普通人家的提親已經堪稱豪華套餐了。
在這時候,很多事情得自己動手。馬大舌現在手上倒是有倆錢,可是上哪找媒人去?班娘說她也不知道,她那時候是大姑娘出嫁,不需要找媒人,即便找媒人,也不需要她自己去找。
買雁也沒地方買,得自己去捉。
開什麼玩笑,去捉一隻野生大雁回來,還得是活的!!!
鬼知道該去哪捉去。
馬大舌轉念一想,羅傑夫那小子什麼都不管,跟著自己吃現成,不能便宜了他,捉雁這個活兒分給他得了。想到這裡,心情稍微輕鬆了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