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羊肉(第1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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櫻桃不再搖頭,卻還是不敢。只是因為大姨讓他去,他不敢說不。
胭紅一臉難色,“到時候要是遇見了.....又是去鎮上,那邊都是他們的人....。”要是搶櫻桃咋辦?要是起手來,他們要打二妹妹咋辦?
胭脂正色道,“不能一直不面對,讓這片陰影一直跟隨著你們。不光大姐,櫻桃也更應該早早克服,像村裡那些小娃兒們一樣,快樂的玩,高興的吃。不然就辜負櫻櫟這個名字了。”謝家就是長進胭紅和櫻桃骨頭裡的刺,她一定心她所能,給兩人掰掉。
胭紅也知道胭脂是為她和兒子好,可要是出了事兒,到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。
“大姐放心,不會有事兒的。我在鎮上也認識不少人,沒人敢咋著我們的。除非那些人家辦喜事兒不找我做魚了。”胭脂倒是不擔心謝家,他們也不敢怎麼樣。
胭紅張張嘴,想想也是,只是她心裡放不下。連晚上睡覺都睡的不安,噩夢連連。
早上起來,她兩個眼圈黑黑的,精神也不好,還想勸說胭脂,不讓她帶著櫻桃了。
胭脂沒有聽,讓她回去再睡一覺,吃了飯,就和吳子川拿著錢袋子,讓村裡的壯漢幫忙,弄了些糕點送到牛車上。三人坐著牛車直奔鎮上。
趕車的大爺早就熟悉了,直接把牛車停在點心鋪子門外。
點心鋪子的掌櫃出來,“送的真是及時,今兒個就沒有了。”叫了夥計把糕點搬進去,直接付了銀子。
茶樓裡也是同樣的數量,這都是在作坊弄好才來的。
拿著銀子,倆人帶著櫻桃在街上逛起來。
雖然住在鎮上,謝婆子也每次逢集都上街,但買的東西也都給她大孫子,櫻桃卻是沒份的,街邊各種小吃,他都沒吃過。
所以早上三人只喝了粥,從街尾開始逛,看到想吃的小吃食就停下來買上一點。
有人認出了櫻桃,“這不是二虎嗎?都快認不出來了。你們也來趕集了。”
“他不叫二虎,叫淡恩豪,小名櫻桃。”胭脂笑著解釋,然後抱著櫻桃,“櫻桃,跟這個大娘打招呼。”
櫻桃怯生生的小聲叫了大娘。
對方反應過來,哎呦一聲,“櫻桃這名字好!小娃換了身新衣裳,這麼久不見,吃白胖了,我都差點沒認出來。”
說了兩句,胭脂和吳子川帶著櫻桃繼續往前走,看到一家炸肉丸子的,用竹簽紮一個面丸子要三文錢,櫻桃看了好幾眼。吳子川接手抱著他,讓胭脂去買了。
丸子裡面放了好些肉末,能吃出肉味兒來。胭脂揉揉他的小腦袋,“等會割了肉,回家大姨給你做特大型的肉丸子吃。”
不少人認出三人,指脂點點的議論,有說吳子川和胭脂有錢大方,街上小吃隨便淡恩豪吃。有說謝家太虐待胭紅娘倆,看櫻桃到胭脂家才多長時間,人就彷彿變了個樣,要是再過一年半載的,保管不認識了。
兩人也不理會,帶著櫻桃吃了不少,直到他吃撐了,遇到了謝婆子,帶大虎出來吃早飯。一人一小碗餛飩,一根油條。
看到胭脂三人,謝婆子眼神像刀子樣,恨恨的盯著三人。
櫻桃嚇的渾身發抖。
吳子川拍了拍,安撫他,“賣野味的在那邊,我們過去。”
胭脂點頭,和他徑直過去。
謝婆子真想狠狠鬧上一場,把那小雜琗要過來,不怕胭紅那爛貨不聽話。只是領教過胭脂和吳子川的本事,和離文書的確簽了字按過了手印,她深吸幾口,才壓下了想法。
大虎不忿的怒指著二虎,“那個小娘養的,竟然還穿著新棉襖。”他的還是舊的。
胭脂冷冷的看他一眼,沒有理會。謝婆子這種人,就是心理變態的人。她看似對孫子是好,在她手裡養出了的大虎,教養沒有,心思跟謝婆子一樣惡毒,以後能得了好兒才怪。
她沒吭聲,倒是有別人說話,“小小年紀就這樣說話,以後長大可得了。”
大虎羞憤又惱恨,“他本來就是小娘養的。小雜碎。”
這些日子周圍的人都不理他們家了,謝婆子不知道了多少遍,看眾人的眼神,她拉了把大虎。
大虎恨恨的,眼裡憋鼓著淚水。
胭脂三人已經走遠,到了賣野味的這邊,只有賣自家養的雞,鴨,還有個賣兔子的,也已經死掉了。胭脂有些失望,“今兒個沒有賣野味的啊。還是割點肉回家做好吃的吧。”
吳子川掃了眼地上擺的雞鴨兔子,皺了眉頭,轉身離開。
到了肉攤上,李漢子笑著招呼胭脂,“今兒個也來趕集啊,想吃哪塊隨便挑,今兒個的排骨都還在呢。”
胭脂眼神亮晶晶的直接越過了肉攤,朝前走去。
李漢子愣愣的張著嘴。
吳子川站在肉攤前,有些疑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