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吃攤老闆豎起大拇指:“真能吃,我今天能提前下班了。”

魔狼肉的味道一般,肉很柴,但很勁道彈牙,吃起來有點費事。好在經過重油重辣的煸熗,口感層次上提升不少,用傳統的廚藝也可料理魔物肉,說明傳統經驗是不可或缺的。

孟明吃了個半飽,一碗炒飯一百來塊錢,吃了五份,總共不超過六百。

“買單。”

老闆見孟明掏出六七百塊錢,照單全收,見孟明要走,立馬攔住他:“唉,你別走啊,先把剩餘的錢結了。”

“剩餘的錢?”

孟明轉頭一瞧,小吃攤老闆推著一輛改造過的推車,橫在街道上做買賣,推車最前面貼著選單,選單上面有貼著宣傳單。

選單上白字黑字寫著一份魔狼肉炒飯一百零五,加料另算。可不知哪來的風一吹,貼在選單上的宣傳單被風吹跑了,露出下面的字來,一份炒飯不是105,而是1050。

整整多了一個零,一份炒飯要一千多。

可孟明剛才見人家買單結賬,也就一百多塊結的,看來是他們見自己面生,故意來找麻煩的。

小吃攤老闆使了個眼色,坐在攤頭旁邊的小混混們立馬站起來:“怎麼!吃了東西還不想給錢!是不是要兄弟們招呼你一下啊!”

儘管孟明不缺這幾千幾百塊的,但他可不想當冤大頭。

“我身上沒帶那麼多錢。”孟明饒有興趣的看向這群混混,因為他戴著兜帽,所以幾個混混都看不清他長什麼樣子。

后街裡的勢力複雜,這些混混背後都有不法冒險者撐腰,因此他們特別的肆無忌憚。

四五個混混包圍孟明,他們聯合小吃攤的老闆,坑過不少有錢來找刺激的富二代。幾千幾百的對富二代們算不了什麼,事後大多不了了之。

“沒錢?那就是吃霸王餐了!”

“卡總帶了吧,把卡和密碼留下。”

“要不兄弟們陪你去銀行取錢,哈哈哈哈。”

混混們你一言我一語的,像是吃定孟明瞭。孟明徑直穿過他們,走到老闆的攤頭前:“這碗炒飯一千一碗,你確定?”

老闆眼睛一花,根本沒有瞧清孟明是怎麼穿過混混們的,在後街混的,招子怎麼能不放亮點,可貪慾動人心,做成這筆‘買賣’,這個月的日子能舒服不少,擺攤結束後還能去趟會所。

“是的,一碗一千,我這可是明碼標價,童叟無欺。”攤頭老闆一口咬定,笑呵呵的回應,笑聲中藏著一把刀,必定要剜下一塊肉來。

臉皮比城牆拐彎還厚,但凡在後街擺攤的老闆,睜眼說瞎話的能力總是不差的。

小混混們把武器藏在攤頭座椅下方,順手扯出一條鐵鏈。

一般人看到這陣仗立馬就認慫了,不過在孟明的視角里,就像是幾隻螞蟻鉗住了地上的木屑,是那麼的滑稽可笑。

“兄弟們,別跟他廢話了,看他這身打扮,肯定藏了不少私活。”

“乾脆把他這身衣服扒下來抵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