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湖險惡,你死我活。

很多時候不想殺人,但事趕事趕上了,就不得不殺。

簡鋒有句話沒有說錯,這個世上貪錢的人絕大多數都很怕死。

他們可以為了錢去擄走別人的命,但絕對不會為了錢捨棄自己的命。

那炫目如閃電的一刀,太快了,太可怕了!

嚇破了他們的膽子,遁走的速度突破了極限。生怕晚走一步,下場就會變成那些被隔肌裂體的碎屍。

但也有人沒走。

三個人,其中就有先前引起簡鋒主意的那個斗笠青衣人。

另外兩位是看上去老實巴交,貌不出眾的孿生兄弟。同樣的灰色短打,像是普通的百姓。

但就是這樣的人,才是最出色的殺手。

越是普通,越是不引人主意,就越是厲害。

泯於眾人,抓住剎那間的時機,一擊遁走。

成功率絕高。

林子裡簌簌響動,再也沒有其他人的氣息。

紫煙蘿幾個縱躍,來到尉遲青蓮身旁。人都被嚇跑了,沒有傷者,遍地碎屍,沒人可以讓她補刀,痛打落水狗,也就沒必要再在林子裡隱藏了。

空氣中的血腥味道,讓小丫頭作嘔,人比花嬌,明眸皓齒的俏臉泛著蒼白。

留下的三個人目光都落在簡鋒的身上,尤其是那把鋥亮不沾血的狹刀。

彷彿這個世上只有眼前的一人一刀。

斗笠青衣人聲音沙啞,聽上去好像咽喉受過傷,說話的嗓音像是兩塊石頭磨出來的動靜,很難聽。

“聽說過你,‘狹刀’簡鋒,當真是聞名不如見面,你的確很強!”

“聽說過簡某,還敢滯留在此,閣下的膽子不小!”簡鋒的聲音很冷,亦如他鋒利的刀鋒。

“勇氣來源於鬥志,武功,信念,與膽色無關。你用刀,是用刀的頂級好手,恰巧我也用刀,也不算太弱。如果我現在調頭就走,豈不是代表我的刀不如你?”

“閣下,你想證明什麼?這個世上,有時候想要證明一件事情,是需要付出代價的。”

“刀下證道,雖死無憾。”

簡鋒嘆息,果然是“墨刀”徐九那樣的人,嗜武成痴。這樣的人通常都很可怕,也有人稱他們為“武瘋子”。

為了證明自己和手裡的刀,他們可以拋棄一切,哪怕是生命。

簡鋒緩緩提刀,刀尖指向對方,殺氣奔湧,這種時候已經不需要任何言語了。

斗笠青衣人手按在腰間的三寸左右寬的黑色皮護帶上,往外一抽,黑暗中閃過顫巍巍的寒光。

簡鋒目光微凝,難怪先前沒看到此人手裡有刀,原來他用的是緬刀,一種緬鐵打製的軟刀。平時可以像腰帶一樣纏在腰間,需要的時候才會抽出來。現今的江湖上使用緬鐵軟刀的人不多,但每一位都是高手。

嗡!一聲震顫,晶亮的緬刀繃直刀身,長近二尺四寸,寬近四指,鋒利的刃口薄如紙片,刀身平直,沒有刀尖,刀頭是斜切的斷面。

持刀在手,斗笠青衣人的氣質頓時變得鋒銳異常,好似整個人都變成了一把刀。冷酷,肅殺。

此人不錯,單憑這種氣勢,簡鋒對他的評價就不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