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等到第八天的時候,馮偉實在是忍不住了。

“兄弟,我們這樣等下去也不是個頭啊,要不先回家,等香港警方有訊息了,我們再回來,你覺得怎麼樣?”

我在潛意識裡,是贊同馮偉這個主意的。

可我的理智告訴我,這樣一走了之,實在是有違良知。

我拒絕了。

“不行!一日找不回亢龍鐧,我們一日不能離開!”

馮偉知道我的倔強『性』子,嘆了口氣,也不再勸。

孫苗苗看我們兩人之間的氣氛緊張,小心翼翼的提議道。

“我們一週沒出門了,要不出去走一走?香港還是有不少好景『色』的。”

“林顧問,你這麼久不回家,孩子肯定想你了,不妨給孩子買點紀念品,先郵寄回去吧?”

孫苗苗的話,撥動了我的心絃。

寧楠楠是成年人,能理解我不回家的苦衷。

但小鹿只是一個三歲半的孩子,在她看來,就是爸爸不回家,肯定是不開心的。

“好,我們出去走走。”

馮偉也知道緊張的氣氛不好,他故意興奮的說。

“好啊,香港可是咱華夏的免稅區,很多東西比內陸便宜,是不能錯過!”

就這樣,我們三人出了門。

我和馮偉都是第一次來香港,人生地不熟。

但孫苗苗以前給寧楠楠做住手時,沒少往返港澳臺,哪裡好玩哪裡景『色』好看,她都瞭如指掌。

我們先去逛了景點,然後又去免稅商場大買特買。

馮偉買了許多種草已久的電子裝置,比如手機、遊戲機。

孫苗苗買了許多奢侈品。

而我,則是買了些風格可愛的兒童玩具。

當然,我還讓孫苗苗幫忙挑了一些首飾,連同玩具一起寄回家。

等我們都累了,在一條看起來很古舊的街上,找了家麵食店坐了下來。

孫苗苗說這家店歷史很久,她以前和寧楠楠來香港時,都會在這家店坐坐。

孫苗苗幫我們點了吃的,正吃著,遠遠的看著三個小夥子走了過來。

這三人,流裡流氣的,應該是街頭混混。

在香港,這叫古『惑』仔。

因為一週前被看惡鬼用亢龍鐧敲死的那人,也是個混混,我對著三人,格外的注意起來。

只見這三人坐在我們旁邊,招呼老闆來三碗雲吞,還要了三瓶啤酒。

老闆先把啤酒上來,三人用牙咬開瓶蓋,喝了起來。

其中一個人率先開了嗆。

“『毛』猴那小子現在怎麼樣了,我都四五天沒見著他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