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電了。

我在手電筒上沒找到電池的拆卸口,研究了好一陣,才發現手電筒的屁股上,有兩個圓形充電插口。

還是迴圈充電……真是夠先進的。

我愈發好奇,這麼現代的手電筒,怎會是一件陰物呢?

我把手電下凹槽裡的摺紙取出,讀完後,有些哭笑不得。

這手電筒之前的主人,真是夠倒黴的。

手電筒在被表哥收購前,歸屬於安德附近某個縣市的殯儀館。

當時有個男青年,畢業後考上了事業編,因為報考單位招聘滿了,被分配到了隸屬民政局的殯儀館。

男青年原本是不滿的,後來聽說在殯儀館工作,明裡暗裡月收入一萬塊往上走,相比於其他單位入職兩千五的基本工資,要好不少,也就答應了。

男青年膽子並不小,工作了幾日,見慣了屍體,也就不怎麼怕了。

有一天,該縣某村死了個孩子,醫生已經下了死亡證明,男青年和同事幫著家人給孩子穿好壽衣,把人拉回了殯儀館。

正值殯儀館的冷櫃滿了,孩子就先放在冷櫃旁邊的床上,等明天冷櫃裡的一具屍體火化了,再放進去。

當天晚上,輪到男青年值班,他開著燈在辦公室睡覺。

到了半夜,白天抬來的小孩子,從病床上爬了起來。

原來孩子並沒有死,只是因為發病,陷入假死狀態,心跳和呼吸都特別慢,才讓人誤會已經死了。

半夜孩子病情緩和,在停屍房被凍醒,下床後害怕,哭著四處亂跑。

孩子見到殯儀館有房間亮著,跑了過去。

男青年被若隱若現的哭聲和腳步聲嚇醒了,他取來手電筒,壯著膽子想要出去看看,誰知一開門,看到今早自己拉來的孩子,穿著壽衣,站在門口雙眼通紅的望著自己。

男青年當場被嚇的心肌梗塞,一口氣沒上來,死了。

事後,給孩子下死亡證明的醫生受到了重罰,殯儀館賠了男青年家人不少錢。

火化的時候,按照當地的規矩,男青年死前身上穿戴的東西,都要燒去。

誰知骨頭都燒碎了,唯獨這把手電筒沒有事情。

殯儀館的人嚇壞了,以為男青年陰魂不散,急忙找到表哥,尋求解決之法。

表哥看過手電後,知道是男青年怨氣重,一魄留在手電筒中,讓手電筒成了陰物。

表哥說自己能夠解決,不僅一分錢沒花留下手電筒,還收了殯儀館幾萬塊的感謝費。

摺紙上寫的清楚,因為男青年生前對鬼怨恨極大,這手電筒照出的光,有驅鬼的功效。

至於副作用……攜帶人容易受到驚嚇。

和其他陰物的副作用一比,這點副作用,基本可以忽略不計。

我把手電筒帶在身上,找到一家電子店,配了充電器。

還別說,插上充電器後,再按下開關,手電筒立馬就射出刺眼的強光。

有了陰物防身,我的底氣足多了。

第二天一早,我按照易國富給我留的電話打了過去,讓他們來接我。

半個鐘頭後,女秘書小邵,開著一輛白色奧迪停在了我家門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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