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說出同夥!(第2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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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盜賊,大多年紀不大,十六到二十四歲不等。
就是這夥資深盜賊,也不過二十五歲左右。
劉能暗暗驚歎,這不問不知道,一問有驚喜。
沒想到,他們還陰差陽錯的抓到了克東縣最大的一夥盜賊。
按照大玉律法, 盜賊行偷盜事,偷盜數量達到五兩銀子便可刺字、遊街示眾,最後囚禁三個月。
偷盜五十兩以上,便要挖去膝蓋,剁下右手,挑斷腳筋……
經過一番審問,基本已經可以斷定張啟一夥人偷的東西,總價值早已超過五十兩。
他們也是做盜賊後,第一次被抓。
當劉能問李羨偷盜該當何罪之時,李羨拿出法典,直接當場唸了出來。
此言一出,張啟徹底傻眼了,冷汗如雨,浸透囚服。
“大、大人!饒命啊!小的真的是迫不得已!實在是家中太窮!若非如此,誰願鋌而走險,做這等違法之事啊……大人,我家中還有七十歲的老母需要贍養,我爹早亡,我若是在沒了手腳,我一家人可就全完了!”張啟跪在地上,哭天喊地,嚇得全身瑟瑟發抖。
劉能一臉嫌棄的道:“少跟本官說廢話!既然做了錯事,就該付出代價!我問你,還有沒有團伙!”
張啟一愣,隨即搖了搖頭:“大人,我的人都被你抓來了,真沒有了。”
“好!罪犯張啟!多次組織同夥行偷盜之事,總額高達百兩!依我大玉律法,著判張啟挖去膝蓋,剁去右手,刺字遊街!”說著,劉能便開始拿起籤筒裡的令籤,準備扔下去。
張啟一聽這等判決,徹底傻了,整個人宛如行屍走肉般癱坐在地上。
李羨見狀,急忙叫住了劉能。
要知道,令籤落地,覆水難收,此案再無迴轉之餘地。
“典史還有事?”劉能手停在半空,又緩緩放下。
“大人別急,且聽我說說。”李羨急忙起身走出來,對著劉能拱手。
“你還有啥說的?這案子他都認了,這種盜賊,必須嚴懲!不給他們點厲害,怎麼震懾其他盜賊?”劉能沒好氣的道。
“是是是,大人說的是,可我認為,張啟還有用處,若他願意幫忙,可否戴罪立功?”
劉能眼睛眯起:“那要看他立的是什麼功了。”
李羨緩緩走到張啟面前問道:“張啟,你剛剛說你已經沒有同夥?這事可是真的?”
張啟跪在地上,重重點頭:“大人,我真沒有了!昨日我聽說周家要搬走,便想著幹票大的,所有便讓我手下的人都來了。”
李羨“哦”了一聲,又問道:“那你是否知道其他小蟊賊的住處?你若能告訴我,我會跟知縣說,從輕判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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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?”張啟一愣。
都是一個行業裡的,要說張啟不知道,別說李羨不信,張啟自己都不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