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羨摩挲了一下臉,後又問道:“三個月二十一件,倒也不算多。”

“典史啊,這些都是富商正式告到咱們縣衙的,其他小偷小摸的案子,他們都沒上告,若是都算上,幾百上千都不止;還有,這三個月內他們上告的還算是少的,因為富商也都知道,就是上報了,這案子也破不了,久而久之,他們也就不報了。否則的話,這案子海了去了。”

李羨:“……”

“原來如此,那就先看這三個月的吧,之前的咱們就不管了。”

根本管不過來。

“成!”

李羨坐下,開始一一看起卷宗來。

趙四在一旁伺候著。

之前他看李羨,怎麼看都不順眼,更是不服,可當李羨拿出銀票之後,忽然就覺得這小子的頭頂帶光環了呢。

李羨輕輕翻閱卷宗。

作為前世博覽群書、過目不忘的高材生,腦袋裡的知識全是掛。

輕易就能從這落後的君主制社會里脫穎而出,成為最秀的一枝花。

雖然沒斷過案子,但李羨自信,憑藉自己前世看過的各種破案電視劇和讀過的書籍,他也能斷個差不多。

當李羨看完卷宗,他心裡更有底氣了。

【五日前的卯時二刻早上六點半),富商錢江早晨起來,查驗一號作坊,發現十匹青布不翼而飛,遂來縣衙上告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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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半月前,富商陳昌夜裡睡覺,屋外忽地傳來一陣響動,陳昌聞聲而起,出門檢視,這才發現外屋窗戶破裂,家中水缸四十隻雞雛不翼而飛!】

【三日前,富商周永押運五十雙新履回家,雙鎖藏於地窖,次日一早,地窖鎖頭被撬開,裡面五十雙新履及二十斤馬鈴薯全部丟失!】

以上三份卷宗,算是比較嚴重的案子,其餘的都被李羨排除了。

因為其他案子偷的東西實在太少。

不是丟了雞腿,就是自家丟了一雙舊履,亦或者是丟了二斤粟米。

都是些沒出息的小蟊賊。

這些案子,李羨也能去尋找真兇,但那樣太耗時,且回報率不高,於是便被他選擇性排除了。

李羨現在要做的,是要減少偷盜事件,而減少偷盜案,首先要從盜賊身上入手,所以自己現在要先抓一個典型回來。

順便給富商們看看縣衙抓賊的決心,避免他們離開克東縣。

李羨反覆看了這三份卷宗,最終找到了共同之處,那便是踩點。

很明顯,這三個案子中的盜賊,每次都能很準確的找到被盜之物所在的位置。

一號作坊、水缸、還有地窖。

三中取一,李羨選擇了案件三,重點偵破。

選它的原因主要有三,一是案件的發生時間近,就在三日前;二是涉案金額相對較大;三是因為報案是克東縣的頭號富商,富商中他的威望最高。

破這個案子,回報率最大!

“趙主簿,你去差人問問,這個富商周永,現在在家否?我想與他聊聊,本典史想重點查這個案子!”

趙四頓了頓,有些為難道:“典史,這事兒,您還是劉大人說吧。”

李羨一拍腦袋:“對對對,你說的對,我這就去劉大人。”

一激動把自己當知縣了。

真是不該呀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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