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見他們先後離開,林威呆愣的坐在沙發上,如果換做是別人,敢闖到自己家裡來,還這麼囂張,他早就動手了。

但是對蘇曉怡母親,林威卻深深感到無力。

一年多前的故事在一次重演,雖然內容不同,但結果卻沒什麼兩樣,蘇曉怡和前女友歐子珊,兩個人影漸漸重合。

歐子珊的母親是為了自己的面子,才生生的拆散了他們倆。

兩個人六年的感情,竟然不如她老媽的面子重要。

那蘇曉怡的母親又是為了什麼呢?身份?

自己現在房子有好幾套,新房子在有幾天就可以交房入住。

錢也不缺,隨時可以在遊戲中甩賣金幣,換大把的資金出來,名下還有一間完全屬於自己的公司,此外還在紫陌和雄兵兩間工作室擁有不少股份。

在大部分人家眼裡,妥妥的是金龜婿。

他實在想不通自己到底差了什麼,竟然讓蘇曉怡的母親硬生生的在他家裡將蘇曉怡帶走,還說出那樣絕情的話。

林威一時陷入迷惘之中。

不知過了多久,一陣敲門聲,讓林威清醒過來。

他也懶得再問,起身開啟房門。見外邊三個人都穿著警服。

該來的總算是來了。

林威明知故問道:“請問您幾位有什麼事”?

其中一名民警出示了證件,之後道:“有人報警,你涉及與一宗傷害罪有關,這是傳喚證,需要你跟我們到警局走一趟,配合調查。”

“哦”!林威面無表情的接過傳喚證看了一遍。

他道:“我昨晚在酒吧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。

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,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於正當防衛,不負刑事責任”。

一名年歲較大的民警聽了問道:“你有證據麼”?

林威淡淡的道:“有的,事發現場的影片檔案可以證明,本來今天我也要去轄區派出所報警,昨天我和兩位女同事去酒吧。

有三名嫌疑人涉嫌尋釁滋事罪。

只是從昨晚到今天發生的事情太多,一直沒有時間過去,現在正好和你們走一趟,把事情都辦了”。

那名朱警官聽了一愣,問道:“你是幹什麼的”?

林威笑道:“我大學選修的是法律,對刑法尤其熟悉。至於現在身份比較多,我名下有一間公司,同時是兩家公司的股東,私人公眾號有八百多萬的粉絲。平時就上上網,打打遊戲”。

另外一名姓李的警員詫異的問道:“網紅”?

林威聽了一笑道:“算不上,我的私人公眾號有公司打理,平時我自己不怎麼關注”。

說到這裡,林威走進房間,將那個儲存器帶好,拿上身份證件,轉頭問道:“我現在有些事情要與公司法務聯絡一下,不知可不可以”。

那兩名年輕警員看了一下朱警官。

朱警官字斟句酌的道:“我們只是傳喚你去警局配合調查,你的其他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”。

林威聽了點了點頭,既然警察沒有否定,那麼就是默許了,而且事情本來也不大,自己有足夠證據,證明自己是正當防衛。

他直接撥打麒麟科技法務的電話,電話一接通,便傳來法務張小姐的聲音:“林總,您找我有什麼事情”?

林威道:“我昨天晚上給你的雲網裡發了一份影片資料,你複製好,不要刪減,去紫陌公司交給袁總。

我現在要去派出所配合調查,你是法務,有律師證,事情辦完就過來,個人電話隨時保持暢通”。

法務張小姐聽了忙道:“知道了林總,我現在就去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