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第2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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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是因陀羅先抓到人,把失物追回來,挽回了失主的損失,阿修羅哪裡來的機會裝好人?!就那麼直接把人放了,失主能願意才怪!
——做夢去吧!!!
作為曾經的白骨精,明嵐可以負責任地說,作為上位者,可以嚴厲,可以寬容,可以驕傲,可以謙遜,可以高高在上,可以平易近人,這些統統都不是重點,重點是一定要有一個行事的章程,有一套處事的標準。
要法治,而不能是人治,即便是要人治,也要有最基本的原則。
——人心這東西,從來都是最多變的,根本就靠不住。
高層有權力可以改規定,畢竟時代總是在進步,以前的標準不一定適用於現在——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個例子——但可以修改,不代表就能完全不拿它當一回事了。
在修改之前,大家必須要遵守!
對於阿修羅那開口“愛”閉口“愛”的論調,明嵐只想糊他一臉無限月讀,敢情死的不是他的家人,丟的也不是他家的東西啊,他要只是自己想當聖人也就算了,關鍵是他自己想當聖人,還要求身邊的人都一樣有那麼高的覺悟。
——你偷了我家的東西,回頭意思意思道個歉,我就不能計較了。
——你殺了我的親人,回頭意思意思陪個罪,我就必須原諒了。
天底下哪兒有這樣的道理?!
更加重要的是,阿修羅這種似是而非的大道理,不認真計較,還真挑不出什麼錯來,要認真計較了,他那個心眼偏到外星球的爹,就該出來給自己心愛的小兒子撐腰了。
這種理直氣壯的偏袒加害者,給加害者撐腰,讓受害者不得不把苦水往肚子裡咽,打落牙齒和血吞,不然就是太嚴苛,不懂愛的論調,明嵐不管聽幾次,都是惡心得不行。
——敢情受害者就活該倒黴啊?!
她作為跟因陀羅和阿修羅玩得不錯的小夥伴,因為跟阿修羅走得比較近的緣故,好幾次都被他放出的地雷炮掃到了,深受其害。
要不是大筒木羽衣的武力值太高,她打不過,要不是跟阿修羅在一起玩了幾年,好歹有一些感情,明嵐真想砍了大筒木羽衣,再去試試跟阿修羅道個歉,看他能不能繼續“寬容”下去,或者掐死阿修羅,再去找大筒木羽衣認個錯,看他會不會選擇“原諒”!
要是這兩人連這個都能不計較,那她就真服了。
要是計較……呵呵,那麼看不起崇尚力量的因陀羅,你們倒是別用武力報仇,靠愛來感化老孃試試啊?!
在明嵐看來,那兩人整天開口“愛”閉口“愛”的,不過是事情沒犯到他們的頭上,無關痛癢罷了。
以德報怨從來不是明嵐的作風,恩還十倍,仇報百倍,才是她的標簽。
認清了阿修羅的本質之後,明嵐就不打算跟他混了,跟著這麼個領導,根本一點保障都沒有,隨時隨地都得“寬容”“大度”,什麼時候被他賣了,還都得微笑表示贊同,這日子,想想都讓人覺得生無可戀。
忍宗繼承人之爭,因陀羅落敗,明嵐一點也不意外,跟劇情什麼的無關,純粹是大筒木羽衣和阿修羅兩人壓根兒就是一丘之貉,大腦結構一樣有部分缺失。因陀羅作為一個正常人,雙方的腦迴路都不一樣,他能不杯具嗎?!
這也就是所謂的千萬不要試圖和腦殘講道理,他們會把你的智商拉低到同樣的高度,然後再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。
因陀羅離開忍宗的時候,明嵐選擇了跟他一起走,再後面,就是一部白手起家的創業史了。
——她並不是因為因陀羅的離開而離開,而是在大筒木羽衣宣佈了阿修羅為繼承人的時候,就有了這個想法,因為她看得很明白,阿修羅根本就不是一個合格的領導,忍宗在他的領導下,要不了多久就得玩完。
為了避免在忍宗玩完的過程中,被臺風尾掃到,她也只能惹不起,躲得起了。
辣雞組織吃棗藥丸
老孃不奉陪了
炒了老闆的魷魚,心情倍兒爽
跳槽是一門藝術
比豬隊友更可怕的是豬隊長
毫無疑問,在明嵐看來,阿修羅就是這麼一個豬隊長!
因陀羅想要證明,靠愛發電根本不可取,用絕對的力量壓制,輔以合適的法度治理,才是獲取和平的正確方式。
明嵐最初沒有那麼大的野心,也並不志在天下,就是純粹想幫他。
於是,兩人去了遠離忍宗的地區,從一個小村莊開始,一個負責打地盤,一個負責後方治理,兩人都不是那種兒女情長的人,也沒打算談一場轟轟烈烈,跌宕起伏,能寫出一部狗血小說的愛情,更多的還是在一起相處得時間久了,水到渠成的那種感覺。
作者有話要說: 被嫌棄死的阿修羅qaq
因陀羅對此表示喜聞樂見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