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國公老夫人李氏將兩個孩子都摟在懷裡,“都想都想。你們也是,都半個月沒來看外祖母,該打。”

明珠不是不想來看,只是她剛剛重活一回,很是害怕。

她當時死去之後,魂兒還在皇宮盤旋多日,聽說外祖母因她之死中風,後來也不知道好了沒有。即使好,估計也難以利索了。

這樣疼愛自己的外祖母,卻因她受那樣罪,她恨自己無能。

明珠將小腦袋埋進外祖母懷裡,“想的慌,都想住下不走了。”家裡那些人,她看見就心煩,真想一輩子待在外祖家裡。

李氏心疼他們,“不走就不走,在這待到十五六再說。”等到了年紀,她給找個好人家嫁了,省的和那糟心女婿住在一起。

明珠便笑,“嘻嘻,還是算了,以後常來玩,讓您煩了才罷休。”

大舅母趙氏便笑,“快來住罷,有你在,母親笑臉就多,待我們這些兒媳就更好。”

李氏作勢就要扔個東西打她,“說的我好像惡婆婆,也罷,今兒就打你一回,讓你知道厲害。”

“明珠救命,快攔著你外祖母。”趙氏笑嘻嘻道。

她這一鬧,更加熱鬧。一家子嘻嘻哈哈說笑起來。

二舅母張氏心底微微一嘆,婆婆是很好,從不苛待她們,可說是當做閨女一般寬容。但她就是放不開,做不到像大嫂一樣隨意玩鬧。

明珠也會刻意和二舅母搭幾句話。她明白,二舅母心地不壞,就是出身略低,父親不過是翰林院一個小官,自覺配不上國公府就是了。

二舅母當年容顏很是秀麗,讓二舅一見傾心,這麼多年,夫妻感情也很好。只可惜,二舅母自己放不下心結,別人也不好多說。

旁邊一直陪著母親的明靜撅著小嘴,小聲道:“娘,我最討厭明珠來,一來就讓祖母看不到我。哥哥們也都圍著她轉,真是煩死了。”

她明明才是國公府正牌大小姐,可明珠得的寵愛比她都多。且京城貴女比較起來,自己竟然還在明珠後面。

人人說起來,都說是京城明珠。可明珠姓蕭,又不姓明。

二舅母看看周圍沒人注意她們,便小聲呵斥,“胡鬧,那是你妹妹。姐妹好好相處,互相幫扶才是。”

明靜翻個白眼,她只比明珠大三天,算什麼姐姐。且聽說當初她母親想為她起名明珠的,可最後還不是被搶去。

這個明珠,就是天生搶她東西來的。

明珠如今不是當初那個孩子,經歷過這麼多,待親人更比從前寬容。

原來她有時候故意氣明靜,如今再看,不過是小孩子爭大人寵愛,再正常不過。

“靜姐姐,快來玩,咱們一起跟外祖母要好東西。”明珠招呼明靜,語氣很是親切。

明靜脾氣雖壞,但只要人順著她的毛,她就乖順很多。俗話說的,吃軟不吃硬,就是她這號人。

外祖母看明珠更比原來懂事,心裡一暖,更是一酸。孩子太懂事,往往都是被逼的,真是讓人心疼。

女人話題很容易走偏,說著說著,竟八卦起來。

大舅母神叨叨,“母親,您知道淩家出了點子事情吧?”

李氏問,“鎮國公府?沒聽說啊。”那府裡一向亂,兩家雖都是國公府,走動卻不多。

明珠知道,好像前世鎮國公府挺慘,具體為何她倒是不知道。反倒是明家,總體來說日子過得很不錯,幾乎沒受改朝換代影響。

“母親,淩家竟然有個二郎。聽說當年七八歲便被留在南邊替他母親守孝,一守孝就是十年,前陣子才讓人接回來的。”大舅母說道。

明珠對鎮國公府不太瞭解,不知道裡邊的事情。只是,讓一個孩子在老家守孝十年,他爹也捨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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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話要說:

感謝飛花令的地雷,愛你麼麼紮

小弟:大哥你好,大哥你要不要吃點肉肉?

大哥:滾,老子要等小寶貝長大再啃肉,連骨頭一起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