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七十章 惡心的人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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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怪你怪誰?”
“哼,要不是吳小青眼紅你哥偷電纜掙了錢去舉報他,你哥會坐牢嗎?啊?吳小青才是害你哥坐牢的人,你沖我吼什麼吼,你個沒用的小賤人!”
“李冬菊,請注意你的用詞,別侵犯小英的名譽權!”盧定恩一聽到李冬菊罵張小英,語氣立馬就冷冽了起來。
聽到盧定恩的聲音,李冬菊這才冷靜了一些。
她告訴自己,現在不是生氣的時候,畢竟她還指望著盧定恩把張大勇給保釋出來。
“定恩,你有辦法把大勇保釋出來嗎?如果有辦法,你跟小英的婚事我是完全支援的。”李冬菊的言外之意就是,盧定恩如果沒辦法把張大勇保釋出來,那麼她沒辦法支援他們的婚事。
“李冬菊,二十年的刑期,說明他犯罪嚴重,而且他既然犯了罪,就理應被依法處理,我又能有什麼辦法,你提出這種要求,真是為難我。”
李冬菊還以為盧定恩這麼有錢,一定會有能力把張大勇給保釋出來呢。
可是,他的答案讓她很失望。
“這麼說來,你沒辦法保釋大勇。”
“我真沒有你想的那麼神通廣大,我只是一個醫者。”
李冬菊一開始還好言好語的,聽到盧定恩說沒辦法把張大勇保釋出來,而且衛生所也不能給她經營,頓時就怒了。
盧定恩有這麼多家醫院,竟然連一個小小的衛生所都不願意給她。
再說了,她現在瘋了一般的想要把張大勇從牢房裡弄出來!
再開口,李冬菊的語氣裡明顯帶著怒意:“三個條件缺一不可,只要沒滿足一個,我都不會把小英的戶口本拿出來。”
李冬菊在心裡陰暗的想著,如果她不拿出來戶口本,張小英跟盧定恩就這輩子都沒辦法結婚。
到時候,生的孩子也是黑戶!
她就不相信盧定恩會不滿足她的要求。
“就沒有商量的餘地嗎?”盧定恩問她。
至少,她獅子大開口要五萬塊錢,他都答應了。
盧定恩原本以為,李冬菊喜歡錢,拿錢就能打發,但是他沒想到,李冬菊比他想象的還要難纏。
她提出的另外兩個要求,根本就是強人所難。
別說是他,就算是喬景生,在公安局到處都是熟人也不一定能保釋張大勇這種罪犯!
“沒有商量的餘地,缺一不可!”李冬菊的情緒特別激動。
她此時的樣子,頗有一種翻臉無情的感覺。
“媽,你咋能這樣,不管怎麼說,我也是您生的女兒,您難道就從來都沒有考慮過我的幸福嗎?”
“不要叫我媽,我沒有你這種白眼狼的女兒,我要是知道把你辛辛苦苦拉扯大會離家出走,在你剛出生的時候,我就應該掐死你!”李冬菊說這句話的時候,是咆哮出來的。
甚至脖子上的青筋都顯現了出來,足以見得,此時的她究竟有多憤怒。
可是,張小英委屈啊:“當初要不是你逼著我嫁給隔壁村的瘸子,我能離家出走嗎?你明明知道那瘸子還是個智障,你還逼著我嫁給他,你知不知道,那瘸子的老婆已經被他逼死了!要是我嫁給了他,我現在也已經死了,是不是隻有我死,你才會高興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