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小英從那種複雜的情緒中回過神來,然後點點頭說道:“我聽我媽的。”

“那就好,那就好!”譚氏也覺得這件事情很完美了。

沒想到,李冬菊家的女兒,一點都不挑,這個孩子雖然黑了些,壯了些,但譚氏看的出來,底子還是有的,只不過可能是做累活做多了,把好底子給毀掉了罷。

讓她嫁給一個瘸子和傻子,竟然都會這麼逆來順受。

也不知道是李冬菊調教的好呢,還是這個孩子逆來順受慣了。

李冬菊也萬萬沒想到,身邊的這個白眼狼這次竟然這麼聽話。

竟然說她結婚的事情聽她的。

倒是讓她驚喜了一陣,於是,有些得意的歪著嘴巴說道:“還算你識趣!”

反正李冬菊都已經想好了,這門親自,張小英答應不答應都必須要嫁。

就算是打的她屈服,或者綁著她,都要將她給嫁出去。

不過,她能識趣自然是最好的,而且這樣兩家也不會鬧的不愉快。

要是這個瘸子家裡有錢的話,說不定以後還可以讓李冬菊在婆家打秋風,讓她多從婆家拿點東西過來救濟她。

“冬菊啊,既然這件事情都商量好了,那彩禮錢我可以放心的先給你了。”

譚氏說完,從口袋裡掏出一疊厚厚的錢交給了李冬菊。

李冬菊看見那一疊錢,眼睛都直了。

六百塊啊,那就是一部電視機的錢了。

張小英嫁的值了。

當李冬菊正要接彩禮錢的時候,譚氏又對她說道:“劉家的人說了,婚禮什麼的都不辦了,明天直接就讓兩個孩子去民政局打結婚證,你覺得呢?”

“這我無所謂的,譚氏你應該知道,我李冬菊這個人最好說話了。”有錢,當然什麼都好商量。

“那就好,這事兒就這麼說定了。”

“好好好!”

把事情都說定了,譚氏這才將手裡的六百塊錢交到了李冬菊的手上。

沒多會,譚氏就帶著隔壁村的瘸子要走。

那瘸子臨走的時候,盯著張小英還跟她打招呼:“媳婦,那我就先回去了,我在家等你。”

還能說正常話,看樣子,還沒傻到那個份上。

張小英沒吭聲,李冬菊卻在她的手臂上掐了一把:“回答人家啊,你這孩子,咋一點不講禮貌呢。”

“嗯!”

被李冬菊掐了一下,張小英才嗯了一聲。

不過,張小英就算只是這樣嗯了一聲,那瘸子都好像很開心的樣子。

隨後,跟著譚氏就走了。

“我今兒心情好,家裡的活也不用你幹了,最後一天待在孃家,你今天想怎麼浪就怎浪!”李冬菊說完之後,拿著那六百塊錢舔了舔手指頭就數了起來。

“媽,那我出去玩了!”

張小英真的起身就往門外走了出去。

看見張小英離開,李冬菊嘴角一抽:“這孩子,還當真了,算了算了,看在你嫁了六百塊錢的份上,我就不跟你計較!”

李冬菊數的津津有味,卻不知道,這六百塊錢,只是給她過過手而已,還沒上癮就要被劉家的人給搶走的。

而此時,張小英離開了家裡之後,她想到了一個人。

喬大柱!

喬大柱之前就跟她說過,說他會存錢上她家提親,對於張小英來說,嫁給那個傻子,還真的不如嫁給喬大柱。

反正嫁給誰不是嫁呢。

關鍵是嫁給了喬大柱還能脫離孃家的苦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