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(第2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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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春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,“哦?”
“……好吧,我承認是我告訴伯母我們組的小餘喜歡你。”劉勇一看他這表情就知道事跡敗露,果斷認慫,“我這不也是關心你嘛,再說小餘是我們隊的隊花,她要是喜歡老子,老子早拉著她去扯證了,這不也是擔心你儀表堂堂,流落在我們單身狗的行列多暴殄天物啊。”都怪他心地善良,上次伯母來看常春時他恰好出任務了,等待的那段時間伯母抓著他是大吐苦水,直說常春已經年過三十,別的男人這個年紀都當爹了,他連女朋友的影子都沒有,可把她愁壞了。
劉勇想想自家隊那個每次看到常春就挪不動眼珠子的小餘……這不是為著肥水不漏外人田嘛。
“我就知道是你。”難怪這兩天母上大人動不動就旁敲側擊,攛掇著他給小餘送禮物,常春油然生起拉著劉勇重溫一晚軍體拳的沖動。
“小餘可是隊花,我又沒有委屈你。”
“那是因為你們隊只有她這一個女隊員。”
劉勇毫不心虛,“那又怎麼了,人家長得又不醜,大家志趣相投多好呀。”
“我要找的是女友,不是哥們。”常春直接抹開話題,“行了你,要是想改行做媒就直接出門右轉。要不想被我掃地出門,就跟我說說其他幾個嫌疑人調查的怎麼樣。”
提到公事,劉勇收起插科打諢的模樣,“11月10日這天,二號的遊敏說是出遊了,監控有拍到他晚上出城的照片,但車內有貼膜,很模糊,不能肯定駕駛這輛車的是不是他本人。四號嫌疑人鄭斌說和朋友聚會喝酒,第二天醉了一天,但是那天跟他聚會的兩個朋友都喝醉了,不確定他有沒有中途離開。”
“那一號的範庸呢?”
“他就問了一句那天是星期幾。”劉勇深吸一口氣,耳邊隱隱回蕩著範庸當時理所應當的不滿聲,“哎呀,警察大哥,又是週六啊。”就差沒直白地說既然知道了他的作息規律還浪費時間打他電話幹啥?
“?”
“沒事,他的意思是那天他在家睡覺,車子也停在家裡呢。”劉勇牙癢癢地翻譯了一遍,“我只是很慶幸那天是電話詢問,沒有機會讓我違紀。”
三起作案時間都成功睡透過的人,由不得他不敬佩。
劉勇照實說完後轉向常春,“你呢,別賣關子了,到底發現了什麼?”
常春鎮定地放下大招,“李瀟瀟認識兇犯。”
從江道義給出的資訊看,兇犯與李瀟瀟事先認識,至少有見過12次面,而那輛車子的車頭前進方向為春熙路,雖然不能肯定是掉頭還是直走,但至少大範圍縮小了目前排查的路口走向。
“你怎麼肯定不是問路,而是跟對方認識?”劉勇道,“兇犯開著車,明顯已經是成年人,而被害人只是個學生,兩人的生活圈子不同,認識途徑呢。”
“所以他們必定是經由網路認識。”常春道,“想象一下你是李瀟瀟,長得好看,異性緣也很好,看她的感情經歷,必然是對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,現在她準備施展魅力的物件和她就在同一個地點,你會浪費時間去搭理一個陌生人,甚至還跟隨他上車嗎?”
“有道理。”劉勇摸摸下巴,“我這就讓技術組去她的□□空間和微博檢視跟她互動的物件。”
“還有一點。”常春叫住他,“去查一下李瀟瀟失蹤時間前一週到一個月內,這三位嫌犯有沒有誰家中出事,或者生活發生了突變。”
重新排列時間表:11月10日,12月22日,1月2日,1月17日,1月25日。
最長的作案時間間隔也只有不到一個半月,毫無疑問,兇犯的作案頻率很高,而且是越來越高,手法也越發大膽兇殘。
量變産生質變。
從兇犯事先踩點避開攝像頭盲點,處理拋屍現場幹淨利落的表現看,他是一個縝密型有組織能力的罪犯,他的心理應該是穩定的,具有強烈的自制能力,甚至從清掃現場的某些地方看,他自制得簡直接近了潔癖。
但這個反常的作案高頻率卻也意味著他在同時也失去了自制力,那麼將時間倒退到他開始失去自制力的範圍,推斷是什麼源頭,誘發了他的一系列犯罪。
常春和劉勇分頭行動。
技術組的效率不錯,經過了幾天比對,發現新浪微博有一個賬號頻繁地檢視李瀟瀟的個人主頁,卻沒有關注她。
值得注意得是,這個號碼瀏覽了李瀟瀟失蹤前的最後一條微博,之後再也沒有出現。
與此同時,關於三名嫌疑人的資訊也逐次擺上臺面。
範庸:4個月前,久病多年的母親去世。
遊敏:半年前與未婚妻因為婚房分手。
鄭斌:沒有異常情況。
作者有話要說: 這幾天兒砸低燒感冒,今早開始上吐下瀉,下午緊急抱去看醫生說是腸胃炎,開了藥和腹瀉奶粉,結果回來吃了奶粉還是吐,折騰得不輕,所以實在騰不出手更新,真的很抱歉啊。
關於改書名,是因為新坑的點選太慘了……整個榜單最低的,好基友們說《蜀山來客》這個名字不起眼,文案也太端著了,建議我取了這個接地氣的名字,咳。
☆、第十五、六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