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初見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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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經能想到開庭的時候會很熱鬧,可是沒有想到會這麼熱鬧。
京南市初級人民法院外,竟然是人山人海,接踵摩肩。
先前,人們或許還在猜測這個叫“天林科技公司”的小蝦米究竟是何方神聖,但現在,就在昨天凌晨的短短几個小時之內,人們對這個新興的“常樂網”不再陌生。
幾乎大街小巷都知道了這樣一個屢屢創造神話的小網站的存在。
陸天林戴著墨鏡,跟著曹源和公司律師的身後,向法庭走去。
“曹總,曹總!我是楚天都市報的記者,請問,你們公司的名字中,那個‘天林’二字,是不是就是幕後的董事長的名號呢?”
“曹總,我是‘快樂十分’的記者,請問,你們開心農場系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,現在又被某大型娛樂公司模仿,是不是已經造成了損失了?”
……
記者們的長槍短炮開始劈頭蓋臉的向曹源襲來。
這個可憐的科技宅男,本來並沒有這方面的經驗,可是在來之前,卻是被律師們狠狠的惡補突擊了好幾天,現在,面對如此激烈的問話,竟然也不是那麼如履薄冰,反而是落落大方。
陸天林看在眼裡,心中暗暗鬆了一口氣。
幸好自己把曹源推在了前面當代言人,不然的話,就剛剛的架勢,重活一世的陸天林雖然自認可以應付,但也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。
進入法庭,稍微的由領導員宣讀了一下法庭紀律之後,便正式開始。
雖然常樂網一方的依據非常的充分,而且,提供的雙方的陽光農場與開心農場的相似處影象、玩法、卡通人物等等,都讓人一看便能知道到底是不是山寨,是不是抄襲,但最後,也是讓前世的陸天林一直感到好奇的一幕,終於出現了。
那便是,任你說的天花亂墜,但目前華夏的法律,對網路遊戲以及相關的配套周邊法律什麼的,都極不完善,你甚至找不到一條一款是針對這種赤果果的山寨版的東西的。
換句話說,我就抄了,怎麼樣?我抄了之後,能讓我的受眾比你更多,這,就是勝利,這,就值得光榮!
近兩個小時的精彩審判……其實就是正反雙方律師的辯論,終於結束了,至於結果,當然是沒有什麼疑問,常樂網的東家,天林科技公司,敗訴!
曹源當庭提出了上訴,一個月之後,蘇省中級法院,將再次開庭。
但到時候的結果,大家也都心知肚明。
出了法庭,曹源照例被一眾記者的長槍短炮包圍了個嚴嚴實實、水洩不通。
陸天林對這種免費的廣告效果非常的滿意,但自然是不想去展現在公眾的面前,所以,推了推鼻樑上的墨鏡,點了根菸,向著遠離人群的地方走去。
“嘿,小兄弟,能借根菸抽抽嗎?”
剛抽了一口自己20元一包的普通香菸,身後,一箇中年男子的聲音便傳了過來。
陸天林下意識的回頭看去,但見說話的中年男子最多不過三十歲出頭的模樣,戴著一副鑲金邊的眼鏡,看起來極為普通的分頭,卻是梳的一絲不苟。
如果只看一眼,這個中年男子,哦不,頂多算是大齡青年,沒有什麼過人之處,可是如果再仔細的看一下,特別是他的那雙眼睛,陸天林能明顯的感覺到一股常人所不能及的睿智與幹練。
重活一世,陸天林能看得出,這個人,必然是那種人中龍鳳!
不過……
他好像有點怪吧?
手裡只拿著一枚明顯是極有收藏價值的“zippo”打火機,可是……卻來向自己借煙?!
這不是和今晚我們家吃醋,誰贊助些螃蟹是一個道理嗎?
陸天林上下打量了一下這位“大哥哥”,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,卻死活想不清在哪裡見過,難道……是前世見過?
疑問歸疑問,陸天林終究還是友好的點了點頭,從口袋裡又掏出一根菸來,遞給了那位大齡青年。
“啪!”
這個大齡青年極為優雅的開啟打火機,用手像徵性的攏了攏,然後把煙點著,很有滋味的吸了一口。
“小兄弟,我替你做了這麼大的廣告,你卻只給我一根菸,是不是賺的太多了?”
大齡青年面帶微笑,那雙迸射出精芒的眸子,一動不動的盯著陸天林看。
“嗯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