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、查詢真相(第2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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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縣衙被審了兩天,最終因為沒有確實的證據,官府也不能把他怎麼樣,丁老爺也只是把他趕走,讓他永遠不要再出現在丁家。
一天傍晚,他偷偷的潛到丁家見小姐,想著和她私奔,丁小姐卻感到莫名其妙,告訴他一直把他當兄長,從未對他有過兒女私情,而且馬上就要嫁給龍之縣縣衙的陳捕頭了。
蘇裴不相信丁小姐是把自己當兄長,覺得一定是丁老爺逼迫小姐嫁給陳捕頭的,小姐沒辦法只能說對他沒有兒女私情。
所以就在成親當天他跑去攔花轎,他在大街上又喊又叫的,回憶著以前丁小姐勸慰他時說過的那些話,這讓丁小姐很難堪。
丁小姐又清清楚楚地告訴他,一直都是把他當兄長,完全沒有喜歡之情,讓他醒醒,如果有什麼地方讓他誤會了,在此道個歉。
可他卻像中了邪一樣就是不相信,賴在花轎前不肯離開。從他出現到他賴著不走就已經耽誤了時辰,喜娘擔心不吉利,讓陳捕頭趕快想辦法,說錯過了時辰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情。
陳捕頭聽著也很擔心,而且不管吉不吉利也不能這樣跟他耗著,就對著跟著的人擺了擺手,示意趕緊把他趕走,跟著花轎的丁家下人和衙門幾個捕快一起沖上去打他,出手重了些,把他的一條腿打折了,這才放棄不纏著花轎。
後來蘇裴經常跟蹤陳捕頭夫婦,發現他們感情非常要好,很快又生了孩子,他突然有一種被背叛的感覺,心生恨意。
一天他做了兩個小泥人,一個寫著陳捕頭的名字,一個寫著丁小姐的名字,坐在河邊拿著刀像瘋了一樣一邊在泥人身上劃,一邊對著泥人喊:“殺……殺……。”
路過的百姓看到他都加快腳步跑過去,就怕他突然轉身沖自己來一刀,而一個面相快到中年的人,看到他的行為卻主動湊了過去,說道:“對著假人這麼喊有什麼用,人家兩口子照樣過自己的舒服小日子。”蘇裴回頭看了他一眼,眼睛充滿了殺氣。
“五十兩一條命。”那人說完就往前方走去,但走的非常慢,大概走了三四十米時,蘇裴沖了過去,說道:“我給你一百五十兩,一家三口的命我都要。”說完掏出一張五十兩的銀票,“這是訂金,他們住在鼓樓街53。”
結賬時那中年人對他說抱歉,眼下這附近只有一個殺手,而那殺手多少錢也不殺嬰兒,所以就收他九十兩,那十兩算是賠禮了。
交易之後蘇裴不自覺的去了陳捕頭家,他自己也不清楚要去幹嘛,也許是想親手殺了小孩,也許只是想去看看情況。
他一走進大廳,看到滿地的血跡立刻捂住了嘴,渾身開始發抖,這是他第一次看見死人,而且是死不瞑目。他聽著嬰兒的哭聲,慢慢走了過去,看到嬰兒臉上的血,有種要窒息的感覺。
嬰兒的哭聲突然變大,他捂著腦袋後退了兩步,快速地□□著,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。
從那以後他慢慢的清醒了,自然也後悔了,他知道是自己一時沖動,就讓兩個大活人瞬間丟了性命,他開始失眠生病,身體和心理都受著病痛的折磨一直不好,各種各樣的病纏著他,直到五年前病重去世了。
講完之後,這侄子卻向著蘇裴說:“那幾年我表叔給我寫的信中提到過,這飯館和宅子是他省吃儉用攢出來的錢置辦的,他喜歡你娘,愛一個人沒有錯,可你外公卻誣陷他偷丁家的財産,丁家的人和那些捕快還把他的腿打折,也很過分吧。”
蓮兒本來還沉寂在剛剛的故事中,被這侄子一說,站起來“啪”的一聲拍了一下桌子沖他喊道:“你什麼意思?就算偷財産是誣陷,可他攔花轎讓我娘難堪,我爹保護我娘也是應該的。”
這侄子讓蓮兒不要生氣,他的意思是過去的事就過去吧,畢竟這件事各家都有錯,只是他表叔動了殺人的念頭的確罪大惡極。但現在他表叔已經去世了,在恨他也只是活著的人受累,所以希望蓮兒不要再恨他了。
他表叔既然願意把當年的事講給他聽,那一定是已經後悔了。現在他替他表叔真誠的磕三個頭希望能得到蓮兒的原諒,說完他就開始磕頭,蓮兒沒有阻止,也沒有躲開,無動於衷的看著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