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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屍身已經打撈起來,停在岸邊。楊仵作告假,只得由徒弟小韓檢驗,小韓穿上麻布罩衣,戴上桑皮手套,開始了檢驗。
田峰率著衙前四處檢視。卓元則擔當起問詢之責。
院落坐南朝北,三間上房在後,兩件廂房在中,廂房間有連廊穿過中門連同前後進。門口進去兩側各有耳房一間。
東西兩間耳房住的正是宋二和孫武庚。據李達表述,此二人本不相識,只是湊巧同時得知了他家有房出賃,於是都來賃了屋子。
“宋二是一名樂師,尋常聽他言去樂坊青樓充當伴樂。孫武庚……孫武庚好像是與人做力士的。”李達如此說,“先前那個小梅就是樂坊裡的丫頭,故而與宋二結識。”
宋二生得面白貌美,又會絲年紀略大了些,卻也容易引得女子歡心。小梅就是其一,甚至揹著家人和樂坊與他私定了終身。
卓元瞪圓了眼問:“你說小梅和宋二私定了終身?”
李達點頭:“是啊,有一回宋二滿面春風地回來,正巧遇見我,邀我去他房中喝酒,是這樣親口告訴我的。”
不對啊,既然宋二已經和小梅私定了終身,他為何要奸殺小梅。這實在是說不通。卓元拍了拍自己的腦袋。“你繼續說,把你知道的都說清楚。”
李達瞧了瞧荷塘邊正在忙碌的小韓,又看了看四處檢視的衙役,“大,大人,這孫武庚淹死的事情不會牽扯到小人吧。這人淹死在我家荷塘就已經夠晦氣了,往後這房子莫說租賃,就是自己住著都瘮得慌。”
柳葉負手來回踱了幾步,“你且說清楚,說得清楚,孫武庚之死就跟你沒關系,要是說不清楚……何況你還有有一條盜竊之罪壓著呢,你說呢?”
李達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。
那宋二曾將小梅帶進小院,後來小梅不見了,宋二也不見了。
柳葉強調:“你且將宋二和小梅的事情說個明白,一個細節也別漏了。”
李達看了看卓元,又看看柳葉,似有為難道:“那都好幾個月了,小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能記得清楚……可是,可是,大人,宋二和小梅的事情與孫武庚淹死,還與小人有關聯嗎?”
卓元定定地望住他,直到將他望得有些發毛,方道:“大人說了,說得清楚也許就無關了,說不清楚的話誰也說不清楚。誰讓你把人招惹進來了呢。”
李達懊悔地跺了跺腳:“我就不該貪圖那幾毫銀錢。撬了人家的門,租了人家的屋子。”扇了自己一個巴掌,“這下倒好了,一個蹲大獄,一個淹死,竟給招來晦氣。”
沮喪歸沮喪,李達平複了一下後,開始敘述。
宋二與孫武庚是同一時賃的房子。宋二給的租錢高了三個銅錢,所以他先選了房子。毫無疑問,宋二選的是東側臨河的耳房,那邊臨河有一扇窗,窗外有河水流過,甚有一點情調。所以孫武庚只得居於西邊的房子。
兩人因賃屋子結緣,平常也有往來。特別是宋二,總會帶些吃食回來邀孫武庚同飲,偶有幾次也邀上李達。
去歲臘月初四,宋二第一次將小梅領進家門,那時孫武庚正要外出,與宋二擦肩,然而宋二一門心思都在身邊的美人身上,並不曾與他招呼,興許都不曾留意到他。那一日小梅在宋二房中一直呆到第二日天明方離去。
後來,有一天,宋二打了酒回來正巧遇見李達,遂邀李達到房中同飲。
酒過三盅之後,宋二頹頭嘆氣道:“我已然年歲不輕,幸得小梅青睞,奈何身為樂師,地位輕賤,遭其父母嫌棄……可是小梅已然,已然……”他指了指自己的肚子,“唯今之計,我只能帶著小梅私奔他鄉,再作打算。”
遇此事,李達也無計可施,只能安慰他幾句作罷。
元宵節後,宋二不見了蹤跡,李達一直以為他已經帶著小梅私奔。直到月初案發,方才知道小梅已死,而宋二也被關進縣牢。
“當時,宋二提到小梅之時用了兩個‘已然’?”柳葉側目,語氣淡淡卻不失威儀。
李達思索了一會兒堅定道:“確定,當時他要說的恐怕就是指他與小梅木已成舟之事罷。”
柳葉不置可否,“你確定當時,他指了指自己的肚子?”
李達思量了一會兒,點頭。
此時,小韓已經驗屍完畢,前來稟報。“據屍身浮腫程度和僵硬程度看來,大概死了有十二個時辰,死亡時間也就是昨日晡時申時)末刻左右。”
柳葉抬眼看了看天色,日頭微微西斜,時間剛過晡時。
“為何今早不曾發現?”柳葉問李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