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當然有證據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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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個李濤的父親有證據嗎?”還沒等臻誠等人說話,喬安先忍不住氣憤的問陳臺長。
“當然有證據!”陳臺長理直氣壯:“就是沒有證據,估算一下老兩口的收入,也知道有多少錢,何況李濤的兩個姐姐還把房產證給改成大姐的名字,那可是李濤單位分的,父母掏錢買的!”
“既然有證據,那為什麼不起訴?!”喬安幾乎喊起來,她不僅氣李濤的兩個姐姐,更氣李濤這個笨蛋。
“李濤的父親應該不願家醜外揚,也希望三個兒女能和睦相處,如果真的打官司,那李濤和他的兩個姐姐就可能會老死不相往來。”
袁馨在電視臺見過太多這種家庭矛盾,她能夠理解老人的心態,替陳臺長為喬安解釋。
“陳臺長,李濤的兩個姐姐肯定有自己的理由吧?”羅奇峰在集團也經常處理各種糾紛,對這種事還是很瞭解。
“李濤的兩個姐姐說是去世的老母親安排的,房子送給大姐,錢給二姐,老父親不承認,就造成矛盾越來越深。”陳臺長很是無奈的解釋。
“即使是遺囑,也可以更改。”羅奇峰很不以為然:“何況李濤的父親還健在,母親已經去世,夫妻的共同財產應該屬於父親,而不是兩個姐姐。”
“那個房子雖然是李濤單位分的,但錢是父母出的,兩個姐姐硬說是父母的財產,之前一直是母親當家做主,所以兩個姐姐就自然的認為母親的話就是遺囑,唉,都是錢鬧的!”陳臺長感嘆一聲。
“如果是李濤單位分的房子,即使是父母出資,房產也應該屬於李濤,不應該改成大姐的名字。”羅奇峰找到法律上的問題。
“李濤的兩個姐姐找人辦的,現在自家的糾紛沒有解決,人家也無法更改。”陳臺長一臉苦笑。
“明是非、辨善惡、識好歹、知良莠、懂羞恥,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。”
臻誠皺著眉頭,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:“既然李濤的兩個姐姐連這個最起碼的道理都不懂,那還是應該透過法律來解決。”
“那這個家就真的散了!”陳臺長愁苦的搖搖頭:“何況,李濤的父親不同意,李濤也沒什麼辦法。”
“就是走法律途徑,也不是要把李濤的兩個姐姐怎麼樣,只是給她們一個教訓。”羅奇峰也贊同起訴。
“什麼只給她們教訓,應該全都抓起來!”喬安卻是義憤填膺。
“喬恩,這是在中國,法律會被當做是最為無情的東西,如果真的把李濤的兩個姐姐抓起來,那李濤也沒辦法過日子了。”
這種事如果發生在那邊,法律會直接介入,而不會等當事人起訴,臻誠很理解喬安的氣憤。
“陳伯伯,我們應該先做做李濤父親的工作,畢竟這些財產是老人和李濤一家生活的保障,可以先起訴,然後再和解。”袁馨勸說陳臺長。
“陳伯伯,李濤現在沒有工作嗎?”臻誠見陳臺長低頭沉思,忽然問起李濤工作的事情。
“一個老的和一個小的需要照顧,而且他的情況找工作也很難,只能在網上給別人幫幫忙,掙點零用錢。”陳臺長搖搖頭。
“李濤可以到我們的平臺來工作。”臻誠決定聘用李濤,畢竟在銀行做過計算機維護工作,還做過程式,應該沒問題。
“他哪裡走的開!”陳臺長知道臻誠的好意,可是也要能抽出身來。
“在家裡就可以,透過網路溝通。”臻誠衝陳臺長微笑著雙手舉起酒杯。
“好,我替李濤先謝謝你!”陳臺長終於從愁苦中走出,高興的也端起酒杯一飲而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