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末,一早帶著陸源跑完步以後,詹森要帶著陸源到洛杉磯四處轉轉,而今天他們第一個要去的地方不是好萊塢,不是星光大道,也不是斯坦普斯中心,而是水晶大教堂——因為詹森是基督徒。

昨天因為去看陸源的比賽,所以詹森錯過了一週一次的禮拜,今天正好帶著陸源一起。

水晶大教堂位於洛杉磯南面的橙縣,從洛杉磯開車過去大約要1個小時,詹森開著他的猛禽,沿著五號大道,一路朝著東南方向行駛,很快就抵達了目的地,位於橙縣庭院樹叢的水晶大教堂。

陸源並不是基督徒,對一切宗教都沒有興趣,不過看到水晶大教堂還是感到異常震撼。

和那些印象中塔尖高聳的古老教堂不同,水晶大教堂是一座現代教堂,由鋼筋、玻璃構成,從外面看就好像現代的玻璃大廈,在陽光下反射著耀眼的藍色光輝。

詹森向他介紹,這是上個世紀,一個叫羅伯特舒樂的牧師,透過募捐的方式,籌集了700萬美元,耗費12年時間建成的一座現代化的教堂,而最終的總耗資,超過了2000萬美元。

陸源一聽,這牧師竟然能空口白牙,籌集到700萬美元來建造一座教堂,心想真是厲害,原來信奉基督教做牧師,比打籃球的還厲害,打籃球還要訓練打比賽呢,做牧師的看書講道就行了。

不過要去做牧師籌錢的念頭只在陸源的腦海中存在了0.1秒,他就把這種想法拋諸腦後了,因為陸源想,牧師好像是不能結婚,沒有女朋友的,那樣一看就太虧了,不劃算,不劃算。

隨後,陸源跟著詹森進了教堂裡面,水晶大教堂整體是一個四角星的形狀,兩個銳角,兩個鈍角,在主建築的旁邊又有一棟鋼筋玻璃製成的尖穹,代表著教堂直通上帝之所。而在教堂的裡面,擁有約3000個座位,陽光透過玻璃照射進來,裡面不需要任何照明設施就異常的明亮。

即便一個不信教的人站在裡面,也會感覺到異常的雄偉、壯闊,裡面已經有不少人在做著祈禱,最前排還有一個小唱詩班在唱彌撒。

不過像這樣的大教堂,你可以參加教會組織的活動,也可以自己一個人進來找個地方,默默地和上帝進行交流。

詹森帶著陸源找了個地方坐下來,然後詹森從兜裡掏出一本聖經,開始端坐著默唸。

陸源不懂聖經,便從書包裡掏出一本英語書開始背單詞,揹著揹著,陸源覺得有些無聊,就開始東張西望,突然在前排看到一個熟悉的面孔,竟然是班上的那個大餅臉韓國女學生,她正站在前面,雙手抱胸,好像在祈禱。

她穿著一套很正式的制服,在她旁邊還有穿著類似衣服的學生模樣的人,有白人,有黑人,也有亞洲人面孔,看起來像是什麼社團。

在這幾天上課的印象裡,這個韓國女孩子個性並不沉悶,但她似乎對同班的其他人毫無興趣,從來不和他們說話,一放學就會收拾收拾好,離開教室,不知道去了哪裡。

陸源對她並沒有施加太多關注,因為她的臉太像燒餅了。

等詹森做完禮拜,兩人出來以後,陸源才和詹森說,剛剛在教堂裡見到了語言班的韓國同學。

“平時從來沒有見她說過話,沒想到會在這裡,到美國來以後,都要去教堂嗎?”

陸源有些好奇地問道,詹森則回答道:“不,如果你不信教,你可以過來參觀,這沒什麼。”

“可我看到她在祈禱。”

“那就是她信教,或者只是看上去信教,這樣在這裡能更好的融入。”

“bind?瞎了?)”

“bend!bend!融入!)”

陸源把兩個單詞的讀音又搞混了,詹森又說道:“像你這樣的小子並不常見,我見過許多來這裡的亞裔,他們要麼總和同一個國家的人在一起,要麼就拼命改變自己,融入到當地的生活。只有你,你是個奇葩。”

“paradogs?”

“paradox!奇葩!)是我的讀音有問題,還是你的耳朵有問題?”詹森對陸源聽音的能力表示極大的懷疑。

“肯定是你讀音的問題,我的聽力水平,很快將達到一個很高的境界。”最近陸源感覺自己的聽力有很大的進步,已經開始大言不慚。

詹森搖了搖頭,帶著陸源上了車,因為今天特瑞沙給陸源放假,所以詹森準備帶陸源到洛杉磯四處轉轉,轉完了教堂,詹森準備帶陸源去個好地方。

“我知道,你到美國來主要是為了學打球,讓我帶你去洛杉磯的街頭球場看一看,也許會有驚喜。”

說著,詹森開車,朝著瑪麗安德爾灣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