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最好的方式就是接受審判(第1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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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be, or not to be;that is the estion。
<d是個問題。方木
…
…
此刻的方木,更像是一個旁觀者。
沉默的看著發生的一切。
雖然在‘自己’錄製的遺言中。
並未詳細提及後半夜所發生的事情,
但看到男人將粉紅藥片,投放到水瓶的騷操作之後。
他心中基本已經有了答案。
畢竟,因為玩的太過火而導致的慘痛案例,並不新鮮。
事後他為了脫罪,便讓最有作案動機的自己,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的替罪羊。
至於後面的一系列證據,如過量致幻藥劑的水瓶指紋,監控攝像拍攝的畫面,包括後來的目擊證人,等等。
這些其實並不難。
酒店禮賓員在夜班的時候,給各個樓層的客人送水,送東西,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工作了。
而這些只需要被‘有心者’利用些手段進行處理。
就都可以當做證據,讓他在公堂之上,百口莫辯!
一切似乎都說得通了。
…
時間沒過多久。
超市買完東西的林茜,已經快步走了回來。
西裝男子順勢起身,手中拿著礦泉水瓶,什麼都沒發生一般,鎮定自若的帶著林茜進了客房電梯。
看著已經消失在電梯口的二人。
方木緩了口氣。
他默默的走回禮賓臺,先坐了下來。
說實話,他的內心遠沒有看起來的這般平靜。
不知為何,一想到之後的未來結果將由自己改寫。
方木的內心就會有點亢奮。
其實當你知道了即將發生的一切後,想要不蒙受這不白之冤,方法有很多種。
只需要製造一個不可能被質疑的不在場證明,就可以讓對方無從下手。
而找不到嫁禍物件後,他就只能自己去蹲大牢。
但有一個問題,一直在方木心中做著掙扎。
那就是他明知道林茜被害,要不要出手阻止這一切?
畢竟這是條人命。
救她,自己的良心會不安。